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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柳城县社冲乡无忧村桑蚕养殖户梁某等8人来到社冲司法所反映,称有无人机给甘蔗喷洒农药杀虫,农药污染到他们种植在相邻地块的桑树上,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染上农药的桑叶采摘给桑蚕吃,造成了桑蚕不吐丝、死亡的后果,申请调委会对桑蚕赔偿等相关事宜进行调解。

8月30日,乡、村两级调委会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在县农业农村局、乡政府的支持下,经技术人员证实,从现场观察桑蚕的症状判断,死亡的桑蚕存在农药中毒症状。经多方查找,调解员找到了当天在桑树附近进行喷洒农药作业的承包户韦某,韦某表示喷洒的农药为糖厂免费发放,具体的喷洒作业为飞防队的飞手负责,与自己无关,飞防队则表示在喷洒作业之前,已经明确向韦某说明相关风险,韦某说出现问题由她负责,因此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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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调委会联合乡政府、派出所组织三方进行第一次调解。调解员对受污染的养蚕户进行统计,并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出具体的赔偿金额,针对赔偿款组织双方进行细致协商。蚕农表示愿意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由最初的161062元赔偿款降至51360元。各方的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达成初步共识,但承包户韦某与飞防公司毛某在责任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双方互不相让,最终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调委会考虑到如果调解失败,蚕农诉至法院将面临诉讼周期长、程序繁琐等困难,为了让群众少跑路,少折腾,以此为目标,9月4日,乡调委会组织三方进行二次调解。调解员运用法律政策宣讲、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和疏导。通过分享相关桑蚕中毒纠纷案件,以案说法,阐述了自身观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都能够理性地看待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包容,积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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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解员努力之下,韦某表示同意赔偿8名蚕农直接经济损失51360元,飞防公司毛某则退还给韦某作业服务费2400元,达成协议后现场转账支付,赔付履行完毕。

此案圆满解决,赢得了蚕农的广泛好评,同时也对社冲乡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贴近基层、柔性灵活的调解方式,矛盾得以在基层化解,萌芽阶段被消除,有效避免了纠纷升级,及时解决了群众的忧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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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城普法

责任编辑:梁琪

值班总编:冯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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