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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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

1. 无照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 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3. 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4. 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

5. 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行为。

6. 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

7.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

8. 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

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二、征集方式

1. 举报电话:12315、029-86138852、029-86138009

2. 举报邮箱:sxscjjdc@126.com

3. 现场举报:前往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地点进行举报。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征集说明

1. 举报时,请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相关经营主体信息。

2.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有效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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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丨任瑞

审核丨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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