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浦东分局通报:
9月8日10时18分许,华东路集海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乔某某(男,43岁)驾驶的一辆集装箱卡车在直行经过该路口时,为避让对向车道王某某(男,46岁)驾驶的左转车辆,向右侧打方向盘导致车辆侧翻。
侧翻后压到另外一辆途经的小客车,导致该小客车内的五人死亡。
对于这辆小客车内的司乘人员而言,这是真正的飞来横祸。
那么谁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呢?
乍一看或许是集装箱卡车的司机,毕竟其驾驶的卡车压到了小客车;但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关键点在于该卡车“为避让对向车道王某某驾驶的左转车辆”才导致的侧翻,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如果集装箱卡车司机没有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结果很有可能不承担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因为“左转必须让直行!”
安全驾驶知识点: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有明确规定,第51条说明机动车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行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意思是如果交通信号灯是圆形灯、其中没有指示箭头,此时直行、左转和右转可以同时进行;但是此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直行车辆,右转车辆必须让行直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同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左转车辆。
在这起交通事故里是直行车辆避让左转车辆,应当是可以同步放行。即便是左转车辆有箭头和待行区,左转车辆也需要在直行车辆驶离之后再转弯,依然不应该与直行车辆抢道。
所以由王某某驾驶的左转车辆有可能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集装箱卡车司机如果没有超速或疏于观察,最终可能会无责。反之,如果存在超速则另当别论,如果是“抢秒数”或“抢黄灯”则同样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总结:
左转让直行,右转让直行,右转让左转,没谁让右转。
这是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掌握的最基础的知识点。同时也要学会不与大型、重型车辆长时间并行,更不能与其争抢车道和时间;这些车辆的总质量可能会非常高,因其整备质量(空车重量)也能达到十几吨,一旦满载则有可能达到二三十吨!在这种程度下哪怕车速仅为50km/h左右,巨大的作用力也很难让车辆在短距离内有效刹停。车辆制动测试总再讲的三十米或四十米距离,这些数据都是家用小车的数据,不能以这些数据来判断大型客车或重型卡车。
此类车辆的车身很高,重心自然也会很高,中、高速转弯时也容易侧翻,所以万万不能与这些车辆抢道。
最后再提醒卡友们一句:让速不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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