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
体型大、重量大、盲区多
如果闯禁区,开上城市快速路
不仅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更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
曝光台——相城
大中型货车上城市快速路如何处罚
目前,苏州全市城市快速路禁止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除外)通行,交管部门已在所有城市快速路入口设置“禁止货车通行”交通标志,提醒货车驾驶人及时变更路线。对货车在城市快速路通行的行为,交管部门将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同时,苏州交警将对其存在的其它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什么货车可以上城市快速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苏府规字〔2023〕12号)等有关规定。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期间,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允许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每日9:00——16:30、18:30至次日7:00,在货车禁限行范围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通行。
编 辑 | 张浩东
一审一校 | 王炎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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