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揭阳保护规划(2021-2035年)》,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揭阳保护规划(2021-2035年)》(内容有删减)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揭阳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5266平方公里。重点规划范围为揭阳历史城区,总面积约1.25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原则

(1)整体保护、应保尽保。(2)保护历史真实载体和历史环境。(3)合理利用、永续发展。(4)统筹规划、建设、管理。

四、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

1.历史文化价值(1)揭阳是历史悠久、古迹丰富的粤东古邑。(2)揭阳是潮汕文化重要发祥地和活态传承地。(3)揭阳古城是凝聚古人理水营城智慧、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岭南水城。(4)揭阳是具有深厚革命积淀和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沃土。

2.名城特色(1)两江拱卫的城址环境。(2)水上莲花的古城格局。(3)多元融合的建筑风貌。(4)烟火浓厚的古城生活。

五、保护层次

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

六、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利用

1.保护内容

(1)山川形胜保护黄岐山、紫峰山、紫陌山、桑浦山等历史人文景观丰富的山体,保护小北山、大北山、大南山蜈蚣岭、圆通山等自然景观独特的山体。保护榕江、练江、龙江等重要河湖水系。保护广东大北山国家森林公园、揭阳桑浦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揭阳小北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揭阳黄岐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揭阳榕城紫峰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揭阳、揭西(棉湖)2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普宁市洪阳镇;保护揭阳市历史文化名镇惠来县靖海镇;保护5处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榕城区仙桥街道槎桥村、揭西县东园镇月湄村、揭西县大溪镇井美村和榕城区渔湖街道长美村。

(3)传统村落保护中国传统村落9处,包括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普宁市梅塘镇溪南古村、普宁市洪阳镇德安里村、揭西县东园镇月湄村、榕城区渔湖街道长美村、惠来县隆江镇孔美村、榕城区京冈街道京北村、榕城区京冈街道京南村及惠来县东港镇长青村。保护广东省传统村落8处,包括榕城区仙桥街道槎桥村、榕城区砲台镇雷浦村、榕城区渔湖街道长美村、揭西县大溪镇井美村、惠来县鳌江镇新林村、惠来县鳌江镇新李村、惠来县惠城镇河田村和惠来县仙庵镇京陇村。

(4)历史文化街区及其他历史地段保护5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榕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西马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东门直街东段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石鼓里历史文化街区、揭西县棉湖镇南门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4处历史风貌区,包括:榕城区禁城历史风貌区、榕城区玉滘溪历史风貌区、榕城区吴西滘历史风貌区、榕城区西湖公园历史风貌区。

(5)文物古迹保护文物保护单位368处,包括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3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384处。保护已公布历史建筑85处。

(6)古驿道保护市域线性文化遗产,包括潮惠古驿道、陆丰—揭阳古驿道、丰顺—揭阳—潮州古驿道3条南粤古驿道文化线路。

(7)古树名木保护全市2092株古树名木。

(8)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2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5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2项。保护历史地名、名人文化等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2.展示利用结构

构建“一心、两带、三片、三线”的揭阳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总体结构。“一心”指以揭阳历史城区为主的历史文化核心展示区域,“两带”指榕江历史文化遗产聚集带、惠来海防文化遗产聚集带,“三片”指揭西客家文化遗产集聚片区、棉湖—洪阳文化遗产集聚片区、惠来文化遗产集聚片区,“三线”指三条南粤古驿道文化路线。

七、揭阳历史城区的保护

1.保护范围

(1)揭阳历史城区范围东至东环城路外侧红线,西至西环城路外侧红线,南至望江北路外侧红线,北至北环城路外侧红线,历史城区总面积为1.25平方公里。

历史城区保护结构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保护结构图。

(2)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揭阳古城的山水环境特色,彰显与古城相互依存的独特城址环境,划定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加强环境协调区范围内建筑的高度控制和风貌引导。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东至榕华大道西侧红线,西至吊桥河岸线,南至榕江南河岸线,北至榕江北河岸线,总面积1.75平方公里。

2.空间格局保护与展示

(1)保护揭阳古城“三山两水护旧城”的城址环境和山水格局特色,保护与古城选址紧密相关的山川形胜。

(2)保护古城“东朝西市”的功能布局和“水上莲花”“浮水葫芦”的形态特色,加强对禁城遗址、古城轮廓、历史轴线、历史水系、历史街巷等古城传统格局要素的保护与展示。

历史城区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道路交通调整规划图。

(3)保护中山路、西马路、思贤路三条历史街巷形成的“两横一纵”丁字形历史轴线格局,延续传统营城骨架。保护“有机网格”和“丁字街”相结合的传统街巷格局,延续传统街巷与历史水系的空间关系。

(4)加强对榕江、玉滘溪、方厝前河、猛水河、马山滘、东风河、莲花心河、泰兴河、吊桥河、西湖等历史水系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加强环禁城暗河、马山滘北段暗河等历史水系的调查,分段恢复、分类施策,恢复与展示历史水系,织补水系格局,彰显岭南水城特色。

历史城区水系保护与整治规划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水系保护与整治规划图。

3.景观风貌控制引导

(1)景观视廊控制保护西马路—禁城、思贤路—进贤门城楼、榕江南河北岸—中山路—禁城3条古城主要视线通廊;保护西湖公园湖心亭—紫峰山、中山路南口—紫峰山、马山滘滘门—紫峰山3条古城观山视廊;保护南滘门—玉滘溪、北滘门—玉滘溪、石狮桥—玉滘溪、新街桥—猛水河、西环城路—猛水河、东门直街东段西口—马山滘6条观水视廊。

(2)建筑风貌引导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及环境协调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宜采用明朗淡雅、中明度、中纯度色调,禁止大面积采用高饱和度色彩。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禁止使用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色彩、材质,建筑体量应与传统民居和骑楼相协调,禁止建设大体量建筑,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屋顶采用坡屋顶或平坡结合的形式。

历史城区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规划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规划图。

(3)历史景观保护加强进贤门周边、玉滘溪两岸和禁城遗址内外的环境整治,严格保护与揭阳八景相关的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和历史环境要素,展示谯楼晓角、玉滘乔榕、金城榕色的历史景观。在榕江南河滨江地区、双峰寺和吊桥河两岸植入景观标识、景观小品,再现南浦渔歌、双峰晚钟、钓鳌仙迹的历史景观。

4.建筑高度控制

按照“整体控制+重点控制”的原则对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及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进行分级管控。

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1)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为高层禁建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按2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控制。

(2)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高度分区域分级管控,原则上不超过12层(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详见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有重要地标性需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高度需开展专题论证。

(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应落实并细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高度控制要求,指导具体地块设计方案。历史风貌区应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落实并细化风貌区保护范围的高度控制要求,指导具体地块设计方案。

(4)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建筑高度严格按照各自保护规划的要求从严进行控制。

(5)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有高度,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不得高于周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6)控制范围界线如有叠加的,叠加部分的建筑高度控制应按照较严格的高度控制要求执行。

(7)各高度控制区内,现状已存在的超过控高要求的建筑近期可维持原状,条件成熟时按规划控制要求改造处理。

八、历史地段的保护

1、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保护5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榕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西马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东门直街东段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石鼓里历史文化街区、揭西县棉湖镇南门里历史文化街区。

(1)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经批准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街巷不得拓宽,不得改变传统街巷的原有空间尺度。在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2)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保护街巷肌理和尺度,控制建筑高度和风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应与街区的传统风貌相协调。对现存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进行整治或改造,逐步恢复街区的空间格局和历史环境。不得新建大型行政办公场所,不得新建工业企业和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

2、历史风貌区的保护

保护榕城区4处历史风貌区:禁城历史风貌区、玉滘溪历史风貌区、吴西滘历史风貌区、西湖公园历史风貌区。

(1)编制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划定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规划应明确保护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的分类整治要求、传统街巷的分级保护措施、历史水系和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措施,并提出具体的高度管控要求。

(2)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建筑附属设施或者进行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确定的其他建设活动的除外。

(3)不得擅自改变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原有的外观特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应与保护范围内街巷格局和空间尺度相协调。

(4)不得新建工业企业和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

(5)历史风貌区的保护范围如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产生重叠,重叠部分应执行街区保护规划的保护要求。

九、近期行动计划

(1)推进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

(2)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已登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

(3)开展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公布建档、挂牌保护,加强修缮。

(4)落实一批民生改善工程,包括揭阳古城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危房评估和维修加固工程等。

(5)试点一批风貌提升工程,包括骑楼风貌整治提升试点工程、历史街巷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历史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等。

(6)跟进一批文旅融合工程,包括榕城区古驿道修复与展示示范段、揭阳红色文化历史宣传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