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这一不符合“市场+保障”双轨制住房体系的模式,正逐步被配售型保障房所取代。这一转变不仅体现在共有产权房上,经济适用房同样因为违背了“市场+保障”的原则而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些住房模式混淆了市场与保障的界限,导致了保障权力的不当流入市场。
现实中,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市场+保障”住房体系双轨制,已经取代了“房住不炒”的定位,成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地开始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并清理过去不符合双轨制的住房政策。
特别是三中全会提出的“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一提法直接指向了过去对房地产市场的不恰当限制调控,这些限制严重遏制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在市场体系方面,过去在房价大涨时期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如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离婚等,本应限制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现在正逐步在商品房市场解除。
限价令在各地已经基本取消,北京的新房网签价强制限制也已解除,让市场自行调节。限制离婚令和限售令也基本消失,目的是让商品房回归其本质属性。
目前,限购令和限贷令在部分一线城市仍存在,例如北京对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的购买和贷款限制,这严重违背了“市场+保障”体系,是一种政策失误。
北京的商业办公商品房并未挂钩任何民生保障权力,如落户、入学等,契税也远高于住宅商品房。这类商品房本应属于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无关,却一直实行严格的限购和贷款政策,这是典型的懒政错政。
全国的商办类商品房,除了部分挂钩民生保障权力的,都应该交给市场自行调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市场甚至应该允许适度的炒作以增加流动性,让这类商品房存在流动性溢价。管理层应该做的是制定公开透明的交易制度和税收管理,鼓励交易增加税收,用税收去建设更多的保障性住房。这样的政策调整,将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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