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想问问有车一族的小伙伴,有没有朋友向你借过车呢?相信大多数回答都是“有”,好友之间借车很常见。但到了广西武宣县的韦先生,却被朋友气得不轻,好心把车借出去,朋友不归还甚至转手把车给卖了!

案件详情

2022年5月20日,韦先生购买到一辆机动车并登记到自己名下,2022年5月23日,其好友覃某得知韦先生购车后便借用该车,并口头约定借用7天。

借用期满后,覃某一直占用该车拒不归还,期间拒接韦先生电话,也不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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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先生多次催还未果后,将覃某诉至武宣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机动车登记在韦先生名下,为韦先生所有,覃某在双方没有约定亦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将韦先生所有的车辆长期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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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要求覃某支付车辆占有使用费50元/天,合理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费用计算自2022年5月30日起计至覃某实际返还车辆之日止。

法院执行

法院判决后,覃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韦先生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准备扣押案涉车辆时,遇到来取车的司机,司机称该车已被覃某转卖给其朋友,其朋友才是买受人,他们对覃某的事情并不知情。

△执行现场

目前法院已将案涉车辆扣押并返还给韦先生,车辆占有使用费继续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