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发布
日前
鲤城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辖区7所民办幼儿园
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
终止办学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关于鲤城区王宫培幼幼儿园等
7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王宫培幼幼儿园、鲤城区龙凤宝贝幼儿园、鲤城区金龙大地幼儿园、鲤城新祥幼儿园、鲤城区蓓蕾幼儿园、鲤城星光幼儿园、鲤城明光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系经鲤城区教育局审批许可设立的民办幼儿园。由于城市项目建设拆迁、生源减少等原因,该7所幼儿园已经分别向我局提交了《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自愿申请终止办学,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该7所幼儿园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办学活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财务清算,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财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对该7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该7所民办幼儿园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三、以上相关事项,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联系电话:2238953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规程序办理办学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
鲤城区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
终止办学的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办学注册地址:鲤城区九一街223号2楼)系经鲤城区教育局审批许可设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该机构已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提交了《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办学许可证号:135050270000668),自愿申请终止办学,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起,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办学活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进行财务清算,依法依规处置相关财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将对九宫格教育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该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三、以上相关事项,各相关主体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与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联系电话:22389531。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规程序办理办学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来源: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鲤城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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