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于2024年09月09日作出准予广州旨汇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MABUAEMC50)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广州旨汇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MABUAEMC50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11420240018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黄少玲

六、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宝峰南路3号107铺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09月09日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