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然而,检察官却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主播数量显著提高,"网红儿童"视频乱象丛生,法律侵权问题时有发生。近日,宝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来到辖区内几家MCN公司开展随机走访。

原来,一年前,宝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他诈骗所得钱款大部分用于打赏女主播,而徐某打赏的女主播竟然也是未成年人。根据这条线索,检察官找到了这名未成年主播所在的MCN公司——A公司。A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虽然该主播已年满16周岁,但在没有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用成年人的身份为她注册了账号,让她从事日常网络直播服务。

检察官立即将线索移送给宝山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并约谈了A公司,了解其聘用未成年人做主播的原因,同时对A公司日常员工培训内容等方面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发现这些公司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确实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于是,检察官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主播招录人员的培训,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直播的线上线下监管措施。收到检察建议第二天,A公司即回函表示已针对《检察建议书》中的要点逐一整改落实。

今年初,宝山区检察院又对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建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解决未成年人从事主播行业监管困难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回函表示,将依托"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加大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击力度,多措并举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其独立思考、信息甄别和自我管理等能力不足,过早且频繁地接触这种运营模式及营销方式,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之后,宝山区检察院延伸监督触角,对辖区内同类公司开展调研。"只对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无疑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开展对辖区内整个行业的治理。"检察官说。

宝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区委网信办、公安机关,启动了"宝护未成年 净化互联网"的专项行动,召集宝山区内大部分网络文化企业开展了普法活动,号召企业一起签订《宝护未成年 净化互联网》承诺书,希望通过规范经营,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净化网络直播风气,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颖文 王韵怡

文:单颖文 王韵怡 图:受访者提供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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