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陈勇

通讯员 肖璇

9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因散布涉疫谣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一网民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9月6日,安陆市网信办联合该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烟店派出所查处一起在网上散布疫情谣言的行政案件。

经查,安陆网民“安州**”,刘某某,男,在抖音平台评论称:“安陆某地又有3例新冠病毒,政府进行封控”,引发群众恐慌猜想。

刘某某散布疫情谣言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安陆市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安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增强辨别能力,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传播,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