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撤销7年了,结余5万余元生活费却未“钱随人走”……9月6日,四川省乐山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时任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范某某因履职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

“老人的‘生活费结余’要‘钱随人走’,大堡镇敬老院都撤销几年了,结余的钱为什么没有划走?”前不久,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汪仁鲜到县民政局开展监督检查时,一项名为“生活费结余”的5万余元账目引起了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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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据ICphoto

此前,该县大堡镇敬老院撤销后,老人们被分批转置在峨边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幸福福利院。按理说,敬老院撤销后,拨付给老人的生活费应及时划转至新单位,但汪仁鲜在此前的监督检查中并未看到相关内容。

经峨边县纪委监委开展调查核实,比对大堡镇敬老院的生活费发放记录以及镇政府对公账户的资金流水,终于在大堡镇政府对公账户上找到了这笔55383元的生活费。

“钱随人走”是各项惠民补贴资金转移支付的重要原则,老人们已转置到其他福利机构那么久了,这笔钱却还在原来的账户上,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核查人员再次到峨边县民政局走访,通过与相关经办人谈话、调阅会议记录等,真相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17年大堡镇敬老院被撤销后,峨边县民政局曾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生活费结余”处置一事,并落实当时的副局长范某某督办。但会后范某某竟将此事遗忘,导致该敬老院结余的老人生活费并未“钱随人走”。

最终,范某某因履职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范某某懊悔地说,“这确实是我的疏忽,对工作缺乏跟踪监管,调离民政局后也没有做好工作移交,让这笔钱一直闲置至今,没有用在老人身上。”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峨边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督促县民政局对接大堡镇政府,将这笔结余的生活费及时划转到福利机构为老人们所用;另一方面,坚持举一反三,在该县开展养老机构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该县县域内6所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走访,发现问题17个,立案查处10人,督促主管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2个。

魏汶婧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郭宇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