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泉州、宁德、南平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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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晋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朱振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朱振中同志任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副院长;

免去陈忠同志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副院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晋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徐谋树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徐谋树同志的晋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庄清海同志的晋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刘成江同志的晋江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贤宗同志的晋江市养正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金灿同志的晋江市养正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许承勇同志的晋江市养正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志生同志的晋江市季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梅德同志的晋江市季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清辉同志的晋江市季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贻朴同志的晋江市侨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程钧同志的晋江市侨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志诚同志的晋江市侨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海峰同志的晋江市侨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曾清源同志的晋江市南侨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施珊妹同志的晋江市南侨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施议枫同志的晋江市南侨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庆勇同志的晋江市毓英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颜少明同志的晋江市毓英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许明哲同志的晋江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高树伟同志的晋江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黄宝贵同志的晋江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建稳同志的晋江市英林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施雅利同志的晋江市英林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庄勋洋同志的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郑小翔同志的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运发同志的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邱文韬同志的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杨泳河同志的晋江市平山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伟鸿同志的晋江市平山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良才同志的晋江市磁灶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谢登峰同志的晋江市磁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曾金昌同志的晋江市磁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许源添同志的晋江市磁灶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远东同志的晋江市内坑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尤德林同志的晋江市内坑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祖青同志的晋江市内坑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苏国华同志的晋江市永和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许荣辉同志的晋江市首峰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徐锡孟同志的晋江市首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清海同志的晋江市紫峰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小华同志的晋江市紫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孟秋同志的晋江市紫峰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郭泉源同志的晋江市东石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百利同志的晋江市东石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发展同志的晋江市东石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颜国镇同志的晋江市紫华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苏子欣同志的晋江市紫华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浒同志的晋江市紫华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苏春宵同志的晋江市松熹中学校长、晋江市养正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杨硕南同志的晋江市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洪妈愿同志的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丽琼同志的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洪从愿同志的晋江市实验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王伦发同志的晋江市华侨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瑞典同志的晋江市江滨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琦同志的晋江市尚志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黄勇勇同志的晋江市南岳中学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向前同志的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校长、晋江市毓英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 2023 年 8 月起计算。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宁德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叶郁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市城联社,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局党组研究决定:

叶郁同志的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8月19日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揭亮华同志任职定级的通知

市城联社,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局党组研究决定:

揭亮华同志按期任职定级,任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协调科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定级时间从2024年7月起算。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8月22日

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叶亮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亮同志任宁德市电力技术队副队长,免去其宁德市水利技术队副队长职务。

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8月6日

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蔡一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蔡一同志任市水利局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科科技副科长(聘任)、二级主任科员

中共宁德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8月6日

中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陈铃丛等16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铃丛、兰明钟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级主任科员,原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林蕊珍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一级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池鑫良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稽查大队大队长,原职务自然免除;

李存洁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稽查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易志芳、俞珊桑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许嘉华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一级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刘细鼎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二级主任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李春霞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林濠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原职级自然免除;

黄明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蕉城大队大队长;

林德营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蕉城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周玉法、李安源同志任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蕉城大队一级科员;

曹榕彬同志任宁德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站长,原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8月26日

福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谢建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民政局:

经研究决定:

谢建良同志任福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福安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罗曦华同志任福安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免去其福安市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娜娜同志任福安市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福安市司法局康厝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兴祥同志任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梁同志任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其原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平生同志任福安市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卢达同志的福安市民政局副局长、福安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南平

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李君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李君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李君同志任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

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陈娟等12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娟同志任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游希成同志任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法制科(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法制科(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副科长职务;

李馨同志任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副科长职务;

陆春园同志任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周爱民同志任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叶添颖同志晋升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

肖志强同志晋升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林诗德同志晋升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松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费翔同志晋升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

占启弘同志晋升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陈炜同志晋升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蔡朽灵同志晋升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7月31日

中共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王盛卿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盛卿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登鸿同志任南平市地质矿产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平市地质矿产中心副主任职务。

熊艳同志任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风貌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詹宇清同志任南平市水东国土资源中心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水东国土资源中心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阴忠亮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科(信访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科(信访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楠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孟轩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周祖香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一级科员职级。

陈明业同志任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武夷新区规划分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武夷新区规划分局一级科员职级。

田启伟同志任南平市水东国土资源中心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南平市水东国土资源中心所一级科员职级。

免去张璐婧同志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科(信访办公室)科长职务。

免去魏隆海同志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生态银行试点推进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中共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7月11日

中共南平市商务局贸促会联合党组

关于陈洁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市招商服务中心、局(会)机关各科室(部):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陈洁同志的南平市贸促会贸易投资促进部部长职务予以正式任职,陈柳凤同志的南平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科长级)职务予以正式任职。

以上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南平市商务局贸促会联合党组

2024年8月2日

来源:大闽新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