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9日讯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青公安紧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加大排查打击力度。近日,成功打掉一电信诈骗“引流”团伙,抓获嫌疑人10名。

近日,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梳理案件时发现,一条来电高频次地联系受害人,且冒充客服人员多次对其他受害人进行引流,进而由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民警立即围绕该手机号开展工作,经查,该手机号的注册人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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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成功将李某抓获。据李某交代,自己上网找工作时认识一名“网友”,“网友”自称可以让其“日赚上万”,并教其一套话术,按照话术诱骗他人添加“业务经理”进行网络贷款,而所谓“业务经理”实际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他人添加“业务经理”为好友,视为“引流”成功,李某可获得相应提成。李某为获取更大利润,还陆续招聘了9名话务员实施“引流”。为尽快将其余9人抓捕归案,民警迅速梳理相关线索,拟定抓捕方案,奔赴李某窝点,一举打掉这一帮助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推广引流的团伙,抓获嫌疑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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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今年3月至今,该团伙累计拨打电话1万余条,以此非法获利。目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9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是新型诈骗手段的一种,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谎称自己是某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其微信、QQ群或其他小程序后,由诈骗分子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切勿将自己实名认证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否则很有可能会被骗子利用进行洗钱或拨打诈骗电话,从而成为骗子的帮凶。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的社交账号,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不明链接,不要轻易进入陌生群组,更不要轻易转账。

切勿帮助骗子进行“引流”。不要通过打电话、微信、QQ加潜在受害人为好友,诱导潜在受害人加入诈骗团伙事先准备好的微信、QQ群。帮助骗子实现“引流”也是犯罪。若遭遇诈骗,请及时拨打110向警方咨询求助。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