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为深刻汲取相关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安徽即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逐步降低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比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瓶改管”工作实施范围包括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市政燃气管道能够到达、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规范)、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场所规划用途、尚未接通管道燃气的场所。“气改电”工作实施范围包括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各类有用能需求的场所;天然气管网已覆盖但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有用能需求的各类场所;有意愿使用电能作为主要用能方式的各类场所。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计划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完成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今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本地区“瓶改管”“气改电”总体实施方案。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底,先行开展改造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动态优化完善工作方案,以点带面,示范推广。2025年4月1日至10月底,全面完成“瓶改管”,并保质保量完成通气。同时引导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气改电”。2025年11月1日至12月底,对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持续跟踪摸排新增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具备条件的及时实施改造,应改尽改。同时,严控增量,餐饮场所非必要不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

实施方案提出,各相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既有建筑变更使用功能等相关行政审批上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坚持规划先行,新建商业建筑原则上规划配建天然气管道设施。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瓶改管”工程建设资金,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提高用户“瓶改管”积极性。燃气企业因接入工程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产生的费用,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减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瓶改管”“气改电”工程建设

此外,各级政府要动态掌握“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实施进展,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新建燃气管道要同步安装监测预警装置,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无法实施“瓶改管”“气改电”的小微餐饮场所,要限期安装自闭阀、金属波纹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用气。(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