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德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未造成规定的各种污染结果、属小型企业、违法次数 1 次、持续时间 6 个月以上 12 个月以下、主观过错程度为故意、立即改正、未采取补救措施环境影响未扩大、能够配合调查等。

宁德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构成了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规行为。我局责令该公司继续落实《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蕉环违改字(2024)8 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规范方式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并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129167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1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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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