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10日印发了《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具体来看,方案工作目标为:到2024年底,引导报废更新农业机械500台(套)左右,报废及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1200辆以上,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50辆左右,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00套以上,报废更新个人乘用车40000辆以上,置换更新个人乘用车30000辆以上,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40万辆左右,更新居民室内老旧供暖设施10万户左右。
方案明确了八大工作重点,包括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和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在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资金渠道。用足用好国家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天津市财政局按照不得举债筹措资金的要求落实该市配套资金。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做好项目组织和资金分配。天津市财政局配合各领域牵头部门合理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监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及时收回资金,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动态监测调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及市财政局牵头建立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领域资金使用进度,每月组织分析总体情况和趋势。四是及时跟踪问效。
在组织实施方面,方案指出,要强化统筹推动。发挥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
同时,还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电商平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此外,还要做好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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