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是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贵州省始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基础,省教育厅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以全面加强省域师德师风建设。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贵州省师德师风建设在加强党的领导、健全评价制度、加强案例引领、聚焦“三大战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问题依旧存在,需要采取相应的优化对策巩固和发展建设效果。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强师德、正师风、铸师魂措施,贵州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提升,为构建理论体系提供了鲜活而有力度的现实支撑。
首先,确保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贵州省结合实际,提出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首要原则在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始终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并着眼于组织力提升,实施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按照“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推动教师成为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其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教师日常言行的规范和惩处。一是政策制度层面,建立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度体系。2020年,贵州省教育厅分别印发《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分别针对高校、中小学和学前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在惩处细则、惩处权限和程序方面进行明确。二是学校建设层面,师德师风建设也可以形成自上而下的建设制度。如形成“学校—院系(教研室)—班级—教师个人”四级联动建设制度。
再次,以优秀典型案例推动教师队伍师德内驱力的建设。为推动省域教师队伍师德内驱力的建设,2021年,贵州省教育厅出台了《贵州省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是积极挖掘师德师风先进人物和事迹,遴选一批拥有坚定教育信念、满怀教育理想、执着教育情怀的优秀教师,以及一批有创新、有实效的优秀工作案例。二是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充分尊重教师在教育发展和教师工作中的“话语权”,邀请优秀教师代表参加重要节庆日活动,保障荣誉获得者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三是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讲好师德故事,开展以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为素材的摄影、绘画、书法以及微电影等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平台全方位弘扬、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由此不但可以营造高尚师德的学习氛围,帮助教师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而且能够充实师德教育学习材料,激发教师的学习兴趣并保证学习材料的时效性。
最后,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贵州省“三大战略”行动的根本落脚点。2018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强调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用两个五年时间,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特此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和“双一流”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一方面,贵州省采取优质资源区域辐射的方式带动各区县教师教育发展,以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贵州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的根本落脚点,将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将师德建设作为着力核心,持续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启动首批乡村教育家、乡村名师的遴选建设和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等工作,以实施“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另一方面,加大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教育名师引进工程,推进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打造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聚集高地,走出一条以大数据产业为支撑、生态优美为底色的大开发之路。
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和人民对教师队伍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因此,优化区域师德师风建设是目前贵州省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需求。
一是建立层次分明、全方位覆盖的师德师风宣传体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部分概念界定不够清晰,具体操作中易将师德和师风混淆,把教师工作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合而为一,无法凸显师德师风评价的重要性。为更有效提升教师师德内驱力,需要在宣传优秀典型案例时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宣传时应厘清内容,突出宣传重点;二是宣传媒介方面,可采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布局;三是明确宣传责任主体,建立宣传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二是优化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师德问题追责机制。师德师风建设实践操作中,师德负面清单未确立具体分层标准和统一程序标准。内容上,负面清单内容不够精准,存有表述不清、界限不明,套用相关规定、可操作性较低的问题;方式上,相关实践中尚未体现多元主体参与制度建设,而且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评估指标和计算方式也缺乏统一标准,制度标准量化不足,导致结果存疑。需要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规范和约束教师。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中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教师的禁止性行为,避免使用隐蔽性、模糊性的表达。另一方面,深入、彻底的师德问题责任追究是师德建设成效的重要保障,不仅需要形成一套完整的从上至下的问责制度,还需要设置正当化的追责程序机制,并保证所有程序的公开透明。
三是建立符合贵州省教育实际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师德师风建设仍采用传统的师德师风评价方式,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无法进行自我审视。评价结果容易因为评价主体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而参考价值不强。因此,为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有效实施“三大战略”行动,需要立足于贵州特色对评价方式作出调整。第一,需要对贵州省教师队伍进行师德师风的现实考察并深入分析相关文件政策,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适合贵州教育实际的师德师风评价指标。第二,应结合各项影响因素综合考量,降低量化在评价中的占比,同时鼓励多元评价主体的参与,形成过程性评价,强调评价的诊断、激励、反馈、调节功能。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贵州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徐杨
《中国民族教育》2024年第9期
作者: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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