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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4日15时50分许,你市弘基品牌管理(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进行网络布线操作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应以你市安委会的名义向泉州市安办书面征求意见后,由你市人民政府做出批复,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你市人民政府或安委会应在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及时报送泉州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柯雅明,28285800。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仑苍镇水暖城三期1号楼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批复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提请市政府对仑苍镇水暖城三期1号楼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请示》(泉南消〔2024〕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南安市仑苍镇水暖城三期1号楼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请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督导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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