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衡水湖马拉松赛暨全国
马拉松锦标赛(第二站)期间对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的
通告
为保证2024衡水湖马拉松赛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第二站)赛事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4年9月22日00:00时至2024年9月22日下午18:00。
三、临时管控区域:2024衡水湖马拉松赛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第二站)赛道两侧3公里全部空域范围。
四、临时管控原则:临时管控期间,除赛事需要外,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升空物)进行飞行活动。
五、临时管控措施:对于违反临时管控规定升空的,相关部门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据衡水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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