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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增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4年8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4名驾驶人名单。

其中2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1名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还有1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出生年月

准驾车型

终生禁驾

逃逸

赖河山

C1E

白自昌

C1

陈为亮

C1

郑聪苓

C1

典型案例曝光

2024年5月20日2时33分许,白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安溪县兴安路时,车辆碰撞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造成陈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认定,白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白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白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为预防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以全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暨“红盾·2024”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统一行动,在辖区饭店、酒吧、KTV、酒店、大排档等涉酒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设置执勤卡点,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批违法驾驶人当街被查处。

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曝光台

鲤城

违法时间:8月24日3时25分许

违法地点:鲤城区江滨南路

违法驾驶人:张某

车辆号牌:闽C2B82A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41.61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开发区

违法时间:8月24日00时01分

违法地点:开发区智泰路与崇闽街交叉路口

违法驾驶人:吴某文

车辆号牌:闽C7SE91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20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永春

违法时间:8月 23 日 22 时 55 分

违法地点:永春县桃城镇伟骏公园壹号门口路段

违法驾驶人:李某财

车辆号牌:闽C30KN6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酒精含量:239.73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台商区

违法时间:8月25日22时29分许

违法地点:台商区前园村路段

违法驾驶人:田某

车辆号牌:贵AK3V22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47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安溪

违法时间:8月26日07时36分

违法地点:安溪县城厢镇路段

违法驾驶人:陈某

车辆号牌:闽C2RB17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酒精含量:71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决不乘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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