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人身安全最有效的保障

但仍有部分群众将自身安全置之度外

为自己不戴安全头盔找很多理由

“忘了,没戴!”“太热,没戴!”

“发型会乱,没戴!”

“麻烦,我只骑一段路就到了!”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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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连日来,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电动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确保辖区交通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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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民警耐心向群众宣传遵守交规的重要性,劝导群众骑乘电动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设立查纠点,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性,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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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9时15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龙口市G517荷花朱家村碑处,发现驾驶人郭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郭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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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10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港城大道与建设路路口处,发现驾驶人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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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15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港城大道与南山路路口处,发现驾驶人刘某驾车驾驶两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据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刘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龙口公安交 警 提 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广大交通参与者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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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普 常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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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龙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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