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男孩和父亲骑行,被机动车碾压身亡,肇事司机被依法拘留,将面临承担法律责任,司机不服能否迎来反转?

骑行,不仅可以锻炼身体,对环保也可以做贡献,这本是好事,最近,河北一11岁的男孩随父亲骑行,不幸被机动车碾压身亡的消息刺痛了网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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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不幸被碾压身亡

近日,网络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在一段柏油路上速时速最高超过37公里骑行,骑行过程中一男子时不时高喊“慢一点”,突然,和一辆通行单车相撞,一辆机动车恰好行驶过来,司机来不及刹车,导致男孩被碾压身亡。

据悉,事发时间在8月11日早晨6点多,男孩11周岁,视频中发声的男子是男孩的父亲,两辆同向行驶的单车撞在一起,一人摔倒在地,越过了道路中线。此时对向车道有一辆小车驶过,车辆虽然往右拐了一下,但明显躲避不及,车轮从倒地男孩身上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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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路段

可怜的孩子才11周岁,早上六点骑行却惨遭车祸,事发时,肇事司机姜永亮驱车带着一位工友前往附近的工地上班,从姜永亮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对向来的骑行队伍突然发生碰撞,导致男孩向马路另一半倒过来,姜某躲避不及,车辆辗轧了孩子,导致男孩身亡。

司机被拘留,家属发声

8月11日,河北省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司机姜永亮行政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对此,家属表示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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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是一起交通事故,怎么就成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家属提供的一份逮捕通知书显示,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容城县公安局于8月25日23时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某执行逮捕。

姜永亮家属说,自己曾委托中间人协商赔偿死者20万元,但被男孩家属退回,记者就此事联系当地警方,但没有回信。

事发原因曝光,司机罪名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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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姜永亮认为,自己是无辜的,当初是骑行者受到另外一辆车碰撞跨过中间线突然到底,自己根本来不及刹车,且自己的车速只有57公里每小时,并没有超速也不违法,充其量是意外交通事故

姜永亮认为,事发时属于突发事件,他也是正常行驶,突然男孩到底自己来不及刹车,事发后,他并没有逃跑,而是积极承担责任,自己对孩子的意外死亡也非常痛心没有给他定的罪名他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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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事发路段系南拒马河右堤,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由于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此起事故转由刑警处理。著名律师周兆成担任姜永亮的无罪辩护律师。

周律师认为,涉事司机、小孩及监护人、工程业主方和施工方可能都需承担责任,理由如下: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能不能通车还不明确,交警迟迟未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称“事发道路未开通,属于刑警管。”

律师:本案直接转入刑事程序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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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不满12岁骑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岁骑自行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因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周律师解释,本案发生地虽为未正式移交的道路,但根据视频及现场情况,该路段已具备通车条件,交通标识齐全,车辆通行无阻,实际上已处于开放使用状态。因此,本案还是应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而非直接转入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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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是否被冤枉了?还要看结果,希望此次事故可以为大家敲响警钟,骑行注意安全,家长要为子女安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