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聚焦西藏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充分发挥西藏自然禀赋优势,按照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发展思路,以“水光互补”“风光水(储)互补”为主,努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49%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50%左右,清洁能源建成和在建电力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持续增加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用天然气的供应量。

实施工业燃煤清洁能源替代。贯彻落实自治区保持空气质量良好规划(2021-2030年),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市)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除供热以外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现有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应安装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有序推进以电代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能源供暖专项规划和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方案,立足西藏自治区日照时间长、地热资源丰富和居住分散等特点,因地制宜推进高海拔地区清洁取暖,采用集中供热、被动式采暖建筑、太阳能采暖和地热采暖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采取集中供热的城镇,应完善热力管网建设,到2025年应基本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逐步推进农牧区散煤的清洁能源替代,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替代的,应制定替代计划,编制替代清单,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原文有删减)

扫码或加微583769685索取报告全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免费索取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