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发文,表彰全省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授予17个单位“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 称号,授予34名同志“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

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被授予“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称号,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郝炎平被授予“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名单

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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