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原市首份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合同“上路”(主题)

就保险保障、技能培训、安全驾驶等设立行业底线(副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9月7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协商会上,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签订《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合同》,该集体合同覆盖全市200余家企业3.2万多名货车司机。此举意味着太原市在推动物流货运行业企业规范用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太原市首份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合同共16项条款,在保险保障、技能培训、安全驾驶等方面设立了行业底线,尤其是明确约定,企业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除此之外,还应购买雇主责任险及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提倡货运平台企业为自觉缴纳社会保险费、购买人身意外险等的货车司机优先派单。

此前,针对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太原市总工会组成专项工作团队,通过调研物流货运企业及物流货运平台40余家,召开货车司机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了解到缺少职业伤害保障已经成为物流货运行业发展的痛点。今年4月,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集体协商启动之初,就将协商议题聚焦于货车司机的职业伤害保障、技能培训、安全驾驶以及企业关怀,进行了反复磋商。

“我们通过主动参与调解货车司机工伤赔偿纠纷案件,推动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进程。”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穆锦峰表示,货车司机工作强度高、交通风险大,购买工伤保险十分必要,但在实际中,很多货车司机都缺少职业伤害保障,这也导致相关劳动纠纷调解难度加大。

穆锦峰认为,集体合同明确约定,货运平台可对有保险保障的货车司机优先派单,就是通过设置奖励政策引导货车司机关注自身安全、提升防护意识。

在太原市物流货运行业工会联合会推动下,目前,山西金度生活科技连锁有限公司与200多名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商业险,该市不少货运物流企业也逐步向员工制企业转型过渡。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