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金辉快递有限公司因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被处以罚款3000.0

2024年09月04日,宝鸡市邮政管理局就扶风县金辉快递有限公司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扶风县金辉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乔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朝阳小区东区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要求

三、主要事实

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寄件人为协议用户的,寄递企业应当向其书面告知,其自备的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扶风县金辉快递有限公司未向协议用户告知包装物要求。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寄件人为协议用户的,寄递企业应当向其书面告知,其自备的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扶风县金辉快递有限公司未向协议用户告知包装物要求。

承办单位:宝鸡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