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自动监控数据平台、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发现违法线索,核实查办了一批涉非现场线索推送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一、大连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未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

2024年6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在线监控数据异常问题线索,立即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平台上调取了大连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在5月30日至5月31日的监测数据,发现部分时段数据异常。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发现总磷在线监测设备的自动采样器出现故障,未能保证采样频次,导致部分时段监测数据异常。

查处情况:该公司未保证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6万元罚款。

二、大连市瓦房店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2024年7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异常数据筛查,发现瓦房店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检测公司在对车牌号为辽B5****的柴油车使用加载减速法检测过程中,通过擅自降低车辆额定功率的方式,降低最大轮边功率限值,致使车辆顺利通过环保排放检验。

查处情况:该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三、大连市长兴岛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2024年6月,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平台异常数据筛查,发现长兴岛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核查。通过调取检验报告、过程数据和检测照片,发现该检测公司对车牌号为辽B7****的前驱车辆汽油车进行检验时,未按规定使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检验,出具的报告为虚假报告。

查处情况:该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