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政务网留言:青特花屿城小区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银河路282号,最初开发商在小区内规划有老年活动中心。在未向业主公示建设项目、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夏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小区物业青岛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装修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我们坚决不同意在小区内开建、经营养老服务中心

试问: 1、养老服务业中心所占建筑还是不是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公摊面积?

2、夏庄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公共区域的用途?

3、擅自更改公共区域的用途,还用不用向全体业主公示,还用不用听取全体业主的意见,还用不用征得大部分业主的一致同意?

4、物业办公室与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相隔数十步远,整个建设、装修过程,物业办公室的员工是没看见,还是装作没看见?

5、青特花屿城属于封闭式小区,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势必对外经营,若此,小区物业在日常安全维护、疾病防控、突发事件方面如何尽到管理职责?如果对业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物业是否同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经营,是归街道办、物业公司管理,还是归小区业主管理?收益所得归小区业主所有,还是归第三方和街道办?

7、如果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由第三方经营管理,是否需要招投标程序?

8、佳家康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全可以在小区外部租赁场地,为什么不自行租赁,却占用青特花屿城小区内部的公共区域?

经城阳区民政局落实,花屿城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由城阳区民政局于2021年11月24日与青岛地铁青特置业有限公司完成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手续。并于2023年9月12日移交给夏庄街道做为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为提高花屿城小区服务保障水平,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计划在花屿城小区养老专属用房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中心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1.健康咨询服务;2.理疗体验项目;3.康复保健;4.日间照料(早8:00-下午5:00);5.为老助餐;6.老人活动娱乐;7.健康讲座。“养老服务中心”内的健康、娱乐服务,只对本小区60岁以上老人开放,小区外的养老服务采用居家上门服务的形式。(中心不涉及医疗门诊和长护养老服务,没有医疗垃圾和传染疾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