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强利用担任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副区长、青山湖区政府区长、青山湖区委书记、进贤县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王强,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强曾在南昌市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进贤县等地工作,曾任南昌市青山湖区区长、区委书记,进贤县委书记等职。2021年10月,王强当选南昌市副市长。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在南昌市政府此前领导班子分工中,王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海昏侯遗址公园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海昏侯国遗址局、湾里管理局。联系市红十字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南昌广播电视台。协调烟草专卖方面的工作。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26日消息,王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对抗组织审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5日消息,王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王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将应当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规为亲属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配偶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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