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羊这个瓜要分两半吃,一半是关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一半是女主播沫沫的凄惨下场。

关于伤害消费者权益的事,请看我的上一篇文章。

本来,一个知三当三的网红没什么值得同情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有一样的罪过,一个下场凄惨,另外一个仍然日赚斗金,风光无量,金钱名誉全占了,那就有点天怒人怨了。

沫沫和一只羊的故事,我也看懂了来龙去脉,跟当年吴秀波把他的情人送去坐牢差不多,与之不同的是,这个好像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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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女方怀孕了,对方挖了陷阱,等着人家跳,拿到证据,然后抓人的(不知真假,当事人没有反驳)。

很感慨,咱要是有钱了也赶紧请个法务,关键时刻真能派上用场,懂得利益最大化多好,把人情、人性、道德什么的都扔了,要那些玩意儿干啥。

一个专业法务,一个亿万富翁,对上一个涉世未深的只有初中学历的女孩,完胜!

越来越多的人同情沫沫,希望辛巴和她的前老板“妖怪”能帮忙救出沫沫,可是我看了“妖怪”这两天发的视频,显然沫沫是无望出来了。

“妖怪”的视频晒出了疑似沫沫的叔叔和“妖怪”的聊天记录,叔叔的言语里尽是克制,怕把事情闹大,怕丢脸的意思。

她的叔叔说,对方手里都是对对方有利的证据,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已经没有了,把事情闹大,只会让罪名更严重。那意思很显然,就是已经放弃了,只听从对方的摆布,完全不想靠舆论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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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感觉到,他们家很怕全网都知道他们是谁,因为影响面子,影响以后的生活。

对一般的家庭来说,宝贝女儿莫名其妙地被人抓走了,做父母的肯定要想尽一切办法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情,想尽一切办法救出自己的女儿

为了讨一个公道,哪里还能管丢不丢脸,丢脸重要还是女儿的人生重要?

但是沫沫在互联网上失踪大半年了,一点声音都没有,没有人知道怎么回事情,他们选择的是沉默。

而根据“妖怪”的说法,沫沫的家人没有给沫沫请律师,现在有的律师是三只羊的。

我想,他的父母肯定也爱女儿,只是也许重男轻女;也许好面子,希望家人好好生活;也许不懂法律,被唬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些我们都能理解。

但是,当辛巴说,沫沫的事情有50%的机会可以翻盘,在女儿身陷囹圄的时候,突然出现了机会,哪怕只有1%的可能,父母都应该拼命地抓住。

但没有从他们身上看出这种动向,反而一直很怕。

作为家人,不想给她请律师,不想给她翻案,不想靠外力解救自己的女儿,那外人是没有办法的,别人能怎么办呢?

显然这样下去,解救沫沫出来是无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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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如果不出来,就永远没有办法实锤这件事情的真假,没有办法公布内情,舆论也没办法堂堂正正地谴责谁,那羊肯定就没事了,风波一过,事事照常,那当然要开香槟庆祝了。

沫沫是有道德问题,从法律上讲,她可能真的涉嫌敲诈勒索,不然不会被关起来。可是,就像我开头说的,当事人中的另一方毫发无损,在情理上太不公平。

而且,我们说一个现实问题,女职员和老板之间有没有绝对的平等?

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面对老版的花言巧语,或者威逼利诱,她有没有勇气拒绝,能不能说“不”?

平心而论,签了合约的话,如果你要离职,就要赔违约金,不离职的话,你怎样对老板说“不”?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吗?是真正的你情我愿吗?在金钱地位权势方面,本身处于劣势的人,到底有多少权力说“不”?

只能说,沫沫的遭遇多少有些令人同情,一失足成千古恨,幸好她还年轻,但愿她再出来的时候,能重新开启人生,把这一辈子过明白了。

说什么“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说什么“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一次的擦肩而过”,说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些都被这世上的无情无义一次一次地刷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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