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新余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文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查处了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委统战部原四级调研员彭志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22年,彭志清担任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大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礼金和其他土特产,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私车公养,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转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彭志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彭志清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渝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事业编副科级干部刘志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刘志勇利用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药检所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高档保健品、手机等礼品及购物卡,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所分管领域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实、拍照留痕,发现问题未有效推动整改,搞形式、走过场。刘志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刘志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仙女湖两业融合试验园区管委会原副科级干部严波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至2024年,严波利用自身职务在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影响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严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4年7月,严波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非中共党员),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廉洁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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