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罗晓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晓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晓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晓勤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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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勤,男,1966年7月生,汉族,籍贯广东兴宁,出生地广东揭西,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1985.10—1989.03 武警惠州支队战士、卫生员

1989.03—1989.05 转业待安置

1989.05—1991.03 在惠州市公安局城区交警大队工作

1991.03—1994.05 在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小车队工作

1994.05—1994.11 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小车队副队长(副科级)

(其间:1991.09—1994.07参加惠州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1994.11—1996.07 湛江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6.07—1998.07 湛江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8.07—1999.05 汕头市委办公室主任助理(正科级)

1999.05—1999.06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党组成员(正科级)

1999.06—2003.06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其间:1997.09—2000.07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2002.02—2002.07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03.06—2006.11 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其间:2006.10定为正处级)

2006.11—2010.02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6.04—2008.06参加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2008.03--2008.07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0.02—2016.08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8—2016.10 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2016.10—2016.11 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11—2019.08 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

2019.08—2019.11 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19.11—2019.12 东莞市石碣镇党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19.12—2020.01 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石碣镇党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0.01—2020.03 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总指挥,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20.03—2020.06 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总指挥,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20.06—2020.12 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总指挥,东莞市政协副主席

2020.12— 中共韶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至2023年8月)
,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总指挥,韶关新区党工委书记、韶关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

2022.01—东莞市政协副主席

来源:南粤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