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肇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叶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叶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报销;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锐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在落马之前,叶锐曾任广东省新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广东省肇庆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等职。

今年1月,肇庆市原副市长陈家添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陈家添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利用职权在岗位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土地出让、项目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3月,肇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王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和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纪法意识淡漠,长期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专项补贴资金申请、土地申购、消防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7月,肇庆市政协原副主席赵志毅被开除党籍。经查,赵志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底线,靠医吃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销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是叶锐的突出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在2019年10月23日曾发文解释:违法必先破纪,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首先应用纪律尺子衡量,该行为违反的是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因此应将其放在审理报告“违反组织纪律”部分表述,将收受财物的问题作为情节一并表述,并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组织纪律的相应条款(第七十六条或者第七十七条)和第二十七条。同时,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部分也予以简要表述。这样处理,有利于充分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强化纪律权威和作用,产生更好的纪律效果。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