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典型的小微企业,只有几十个人。最近这些年,大环境不好,我们公司也是生存得非常困难。公司效益一年比一年差,甚至从前几年的盈利状态,变成了亏损。老板苦苦支撑好几年,结果依旧没有改观,在看到国内很多大厂开始降薪裁员之后,他也走上了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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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降薪。老板学习大厂的模式,提出了一个全员降薪20%的计划,结果一下发就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老板不顾员工反对强硬执行,直接让财务按照降薪后的数额发放工资,结果其中几个员工离职后申请了仲裁,以老板克扣工资被迫离职为由,要求公司进行2N赔偿,最终被仲裁庭支持了。

经过一次出庭,听了仲裁员的解释,赔了一笔钱之后,老板对于降薪这个事情终于理清流程。重新开始跟员工沟通,叫人事拟定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可是这个降薪20%协议没人愿意签署。

之后,老板开始裁员。然而,结果又栽跟头了,被员工举报之后,劳动局来查了,最终结果,被认定为违法裁员,又是好几笔2N的赔偿。

经过这么一系列操作,老板终于明白了,人家大厂操作裁员降薪,看起来波澜不惊,其实人家做了大量的工作。人家有工会,有法务,该协商的协商,该公示的公示,该报备的报备。而小公司只学人家的表象操作,却忽略了很多背后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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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不要说正规流程了,我们这几十个人的公司,根本就没有工会,谈何听取工会的意见,通过工会说明情况。裁员超过10%要跟劳动监管部门报备,我们老板更是闻所未闻。

最主要的,降薪和裁员这件事情上,我们跟大厂存在本质的差别。人家大厂本来工资就很高,一年几十万上百万,降薪20%,依然能拿几十万上百万,对于生活影响不大。而我们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降20%之后,生活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人家大厂裁员,该给的赔偿一分不少,被裁人员动不动都是到手几十万。而我们公司,一分钱的赔偿都不给,一句话就让员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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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一个失败的案例,也是一个反面的案例,但是,小公司跟大公司学习的案例还是很常见的。在学习大企业,让公司更规范的路上,千万不能跟上面案例里面一样,只学习表面,而忽略隐藏在背后的,本质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