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安徽9月12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安徽明光市种子公司潘村分公司被罚款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明市监处罚(2024)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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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明光市种子公司,成立于1989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天长市农业局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