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洪水防御形势,根据广西水利厅洪水防御工作预案,决定自9月12日11时起,广西水利厅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

一是针对南宁、崇左、贵港等3市维持三级应急响应,针对梧州市维持四级应急响应。

二是终止针对其余10个市的洪水防御四级应急响应。

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水工程防汛安全、江河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总台记者 廖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