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

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8日通过,

决定任命:

于介澜、力海仁为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杨晋熙、郝建忠的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8日

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33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8日通过,

决定任命:

徐志宏为应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建国为应县民政局局长;

贺一凡为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丰礼泽为应县水利局局长;

杨名党为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寇 超为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王永山为应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席 瑛为应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成建的应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席 瑛的应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丰礼泽的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窦海章的应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贺一凡的应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宝峰的应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涉及撤销、变更名称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组成人员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公告

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8日

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34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国家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8日通过,

任命:

赵晓冬为应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晓瑜的应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晓冬的应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8日

长治市

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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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2024年8月24日县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任命:

王伟为县公安局宋村派出所所长;

李飞波为县公安局鲍店派出所所长;

花志峰为县能源局副局长。

免去:

李飞波的县公安局宋村派出所长职务;

王景岗的县公安局鲍店派出所长职务;

花志峰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鹏丽的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职务;

冯勇的县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来源:应县融媒、长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