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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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曾生活着三位女性。第一位恶毒,第二位爱说谎,第三位自私自利,当然她们完全不同。第一位是最不引人注目的老太太,86岁,几经丧偶;第二位是漂亮的芬妮,36岁,渴望爱情;第三位是极具画画天赋的少女,快满十一岁,学校里很多男生都想和她恋爱。她们仅有一点相同,那就是渴望离开这个著名的小镇吉维尼,一个因莫奈和睡莲而闻名的地方。

这一天,杰维尼牢笼的大门为她们敞开,游戏规则却很残酷。她们当中只有一人能逃脱,其他两个都得死。故事从一桩谋杀案开始,又因另一场谋杀画下句号。

今天要说的书是这本非常大、非常厚、非常重的一本悬疑漫画,是由11年出版的法国悬疑小说《黑色睡莲》为蓝本创作的,貌似也是本畅销的口碑作品。作者叫米歇尔·普西,此后是由弗雷德尼克·杜瓦尔改编,埃卡塞·格兰绘制成了这本《黑睡莲》,获得了第43届法国上贝利国际漫画节的最佳漫画。我没有看过原版小说,职业说的漫画那简单介绍一下背景。

尼维吉这个小镇,是位于法国塞纳河谷的一个小山坡上,是著名印象派画家莫奈居住43年直至去世的地方。莫奈最有名的画作之一,就是睡莲系列。这个故事就是在尼维吉发生的,三位女性三个视角的故事不断穿插进行。为了讲述清晰,我们会做一个整合并删除大量细节。另外,我用书里的图片做素材,画得很好,希望能引起大家兴趣去看原本。

一个叫老孟的眼科医生被发现死亡,经现场痕迹判定,应该是被凶手用利器刺杀,拖到河边后,用一块二十公斤的石头砸破脑袋,又把头浸没在水里淹死。他现场发现了一张画有睡莲的明信片,上面写着“祝十一岁生日快乐”,后面还另外贴了一句打印的字:“据我同意设立做梦的罪名。”本案由洛警官的小组负责调查,他们发现死者有两样爱好都是超乎正常水平的贪恋,似乎很可能是杀人动机所在。

一是画,老莫是个大收藏家,梦想是拥有一副印象派大师莫奈的睡莲。牵扯上价值连城的艺术品非法买卖,私下交易有的是出事机会。二是女人有传闻,老莫对镇上漂亮的小学老师芬妮颇有意思,恰好芬妮嫁的还是一个醋坛子,这一听就非常值得一查了。洛警官先后拜访了老莫的妻子和芬妮,莫夫人没有生孩子,她也不认为丈夫有什么私生子,很是维护他的名声。至于芬妮,她确实相当漂亮,洛警官第一眼都有些看傻了,还好,旁边有个国际萌芽画家挑战赛的海报,赶紧收敛心神,找了话题聊聊。

芬妮就说,这是当地的传统,每年都有的比赛,一旦赢了就能得到资助去国外进行短期游学,她的学生也会参加。言谈之间,芬妮就认出了明信片上那句话是法国诗人阿拉贡的诗句:“我同意设立梦的罪名,但愿有人来制止我的幻想,我会认罪,我乐于犯错,在理智眼中梦是个强盗。”随后,芬妮还寄了一本书给洛警官,一传一递,情愫暗生。洛警官就拜托她列一张十一岁孩子的清单,怀着恋恋不舍的心走了,但他知道,他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镇上一个快满十一岁的女孩法奈特正偷偷跟着一个觉得他有绘画天分的美国大叔学习画画。此时,她脑中最大念头是画出一幅精美的作品,赢下画家挑战赛,离开这个小镇去找自己从来没见过的父亲。母亲知道后表示强烈反对,母女俩就吵了一架。总是偷偷跟在他身后的同学文森特及时出现安慰了她。尽管如此,法奈特还是更喜欢另一个同学保罗,会和自己谈心的保罗,会在桥上和自己亲吻的保罗,会非常支持自己画画的保罗。小小年纪就情史这么复杂,真是后浪可畏。当然,法奈特还是没有放弃离开这里的机会,她会背着母亲去找美国大叔。但她不知道的是,美国大叔的颜料盒里已经被刻上了威胁警告的字句。

如往常平凡的一天,法奈特照常赶到了小山坡,见到的却是美国大叔满身鲜血的尸体。她吓坏了,回家把妈妈叫来,尸体却不翼而飞。她被妈妈当做了撒谎的小孩,只有保罗愿意相信他,陪着她安慰她,还给了她一根银色发带,说要和她结婚。因为妈妈不同意自己参加绘画比赛,法奈特就和保罗一起,把自己的作品偷偷藏了起来。

深夜,医疗中心的病房里,一直默默观察着一切的老太太此刻正陪伴着自己病入膏肓的丈夫,只有她知道在家中的阁楼里藏着一幅珍贵的画。她悄悄走到丈夫的床前,啪,那是丈夫赖以生存的注射液。她毫不犹豫地拔了。自此,她就是个寡妇了。在护士看来,这不过是重病缠身的老人不忍苦痛折磨自我终结的悲剧,一场谋杀就这么被掩盖了。老太随后走向了莫夫人家里,她有一个真相要说,她知道杀死老莫的凶手是谁。

莫夫人随后给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长打了电话,希望他能重出江湖为自己核查一点事情。洛警官的查案有了一些进展,警局收到了老莫被偷偷拍下的数张照片和各式情人,一看就是个海王,其中有一张就是芬妮和老莫散步的画面。每张照片背后还有一些奇怪的数字。另外,他们在现场找到了一枚43码的靴印,怀疑是凶手的,于是警察决定要把镇上所有人的靴子收集起来进行比对,就像灰姑娘一样。

此时,洛警官心里已经锁定了一个嫌疑人,就是芬妮的丈夫潘先生。她的嫉妒之心众所周知,面对和妻子流言蜚语不断,老莫很可能愤而杀人。尤其是在他们的灰姑娘行动中,潘先生没有交出靴子,说是丢了,那嫌疑就更大了。更让人忍不住怀疑的是,他声称自己案发当天和妻子芬妮在一起。洛警官最近常以查案的名义找芬妮聊天,聊聊莫奈,聊聊阿拉贡。芬妮恰好说起过案发那天,老公去打猎了,那夫妻俩肯定有一个在撒谎。

就在此时,警察又搜到了另外一条线索。1937年的时候,这个小镇上有一个叫阿尔贝的十一岁孩子曾被发现死在和老莫完全相同的地方,也是头被砸破,淹死在小河里。难道这还是个连环杀手?为了找寻更多线索,警方再次调查了案发地点,居然真的在那条小河里捞出一个沾有血迹的老旧颜料盒,上面刻着“他属于我,属于这里”的字样,这太像是给情敌的威胁警告了。洛警官立刻让专家建立笔迹,其中两个初步认定这和潘先生的字迹相符。甭管有没有私信,动机证据都挺张样,哪怕属下觉得有欠妥,毕竟血迹检验结果还没出来嘛。洛警官还是雷厉风行,带着枪就把人先抓了起来。

听闻消息,潘太太芬妮居然直接跑来拘留所改了口供,说自己那天就是和丈夫在一起,而且她和老莫只是散步,聊天,毫无男女纠葛,丈夫压根没有杀人动机。洛警官又难过又生气,心中OS:“我这都是为了你呀,可你却……”但是也没办法,只好放人。恰好颜料盒上血迹检测结果出来了,不是死者老莫的,也不是嫌疑犯潘先生的,而字迹鉴定专家也有了新意,见说这个字应该是小孩子刻的。又因为那天芬妮说了一句自己和老莫统共只见过三两次面,警方终于明白了照片背后数字的含义,就是关系亲密度和见面次数:零、三是全垒打,零、二是亲吻,零、一是手都没牵的芬妮,背后的数字就是零。这也就是说,她没有骗人,她真的不是老莫的情人。那这么看来,潘先生也就没有杀人动机了,警方抓错人了。

可是洛警官的想法丝毫没有动摇,他深信凶手就是他。此刻的洛警官还不知道,之前确实没有背叛丈夫的芬妮,现在却已经真的变心。在丈夫劫后重生的庆祝餐桌上,芬妮宣告了自己的决定:“我要离开你了。”是的,因为她已经爱上洛警官。潘先生说他懂了,还说自己愿意改变,但是芬妮已经决心跑去见洛警官,干柴烈火,浓情蜜意,两人当即约好,第二天一起私奔。

接到莫夫人电话的老警长听完他给的消息,开始了调查之路。他让自己以前的部下找到了莫夫人给的线索。1937年,十岁的阿尔贝意外身亡的新闻报告里称死者的母亲斩钉截铁说儿子死亡时绝不是一个人,却没有被给予重视。案子都过去那么久了,当事人估计也都去世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一查,居然还活着。最后,一位证人,死者的母亲,102岁,还在养老院。老警长带着当年的老照片找到了她,不得不说,老人家对这件事真的是此生难忘,颤颤巍巍地回忆着说:“这不是意外,但没有人相信,而且我知道,那个人是谁。”老警长把老照片递过去,那枯老的手准确无误地指向了凶手,那一刻,老警长明白了一切。他在想自己是不是该回去那座小镇。

这一天终于到了,这一天所有命运汇聚,这一天,洛警官和芬妮约定的时间下午04:23在河边出现的人却是潘先生。他拿着猎枪缓缓走来,要洛警官写下一封和芬妮断绝关系的信,并发誓永远离开这里。洛警官当然没有那么容易被唬住,于是潘先生一枪击毙了旁边的狗,并发下狠话:“如果洛不照办,他就杀了芬妮,再自杀。”

对于法奈特来说,这是比赛的截止日,可是因为妈妈接送,她没能从藏画地点把作品取出。保罗就主动请缨要替他跑腿,文森特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满脸英稚,他不允许自己的法奈特被抢走去参加比赛,离开小镇去什么?纽约进修,那是他深爱的女孩,他必须留在这里。看到他手里沾血的画画用的刮刀,保罗才恍然大悟,杀死美国大叔的人就是文森特。

保罗带着画想要逃跑,脚下打滑,跌入河里,脑袋撞上石头,陷入昏迷。文森特的手毫不犹豫,就插上了他的脖子。

匆匆赶往约定地点,芬妮只看到洛警官留下的诀别字条,伤心欲绝之际,却看到有人走近,是潘先生,抱着芬妮的狗说不知被谁打死了。那一刻,遭受双重打击的脆弱芬妮面对眼前男人回家的邀请,再也不能说出拒绝二字。

下面就是结局,揭晓时刻了。不想被剧透的,还可以及时撤退哦。

保罗溺水身亡的消息传来,同学都吓懵了。一个男同学为了安慰法奈特,写了一张生日卡片。护花使者文森特再次出现,半路截下说自己来转郊河边在画画的法奈特陷入了自责,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保罗要把画快点送过来,才会酿成惨剧。害死他的人是自己。文森特想安慰他,就拍了拍法奈特的肩膀说:“这是个意外。”法奈特不料反应激烈,大声打断了他:“不要再这么叫他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用喜欢的画家的名字给大家取个绰号,以后都不要再叫了。文森特立刻抱住了法奈特,喊出了她真正的名字:“芬妮,我会永远在这里,永远。”

是的,文森特是文森特·梵高,保罗就是保罗·塞尚,这些都是画家的名字,是法奈特玩过家家游戏一般给大家取的绰号。而法奈特就是芬妮,就是老太。这整本书就是同一个女性在三个时间点发生的故事。文森特和保罗是谁,想必你们也都猜到了吧。

当垂垂老矣的芬妮走进命不久矣的丈夫的房间时,她从没有想过,听到的是迟到这么多年的真相。那那么多起谋杀案背后,却是唯一的凶手,唯一的动机,唯一的地点,为了守护并占有芬妮一辈子,文森特也就是潘先生曾犯下三次罪行。最开始是美国大叔,因为他觉得大叔那些关于艺术疯狂的想法会害了芬妮,所以他先是在颜料盒里刻了威胁的文字,没有效果后,就把他杀了埋了。芬妮带她妈来的时候,他正在不远处搬走尸体,但就是没有被发现。文森特就觉得是奇迹,是上天旨意要他好好守护亲爱的姑娘。

第二个是保罗,也就是阿尔贝,就是因为他说芬妮应该去纽约学画,走的时候恰巧滑倒了,他就把他杀了。第三个是老莫,也就是十一岁那年给芬妮送明信片的同学,他一直都没有放弃用艺术的相同兴趣来吸引芬妮。为了警告他,潘先生把他当年没有转交出去的生日卡片贴上了阿拉贡的诗句,用来警告他。不得不说,不愧是法国人啊,连威胁都这么文艺,正常人应该会直接写:“你别想着癞蛤蟆吃天鹅肉了,做梦!”

潘先生随后遭到老莫嘲笑,于是又把美国大叔的颜料盒寄过去,再一次警告。结果对方约他见面,当着他的面,把颜料盒扔进了河里,以示我不鸟你的威胁态度。最后什么下场,我们也都知道了,就在潘先生以为自己能和芬妮不受打扰之时,洛警官又登场了,那警察就不能随便下手,他就把人家威胁走了,一切,都是为了深爱的芬妮。潘先生也相信芬妮深爱着自己,因为当年他还做了假口供,为自己摆脱。

警方的追查其实芬妮当时,只是因为要离开她了,可能出于愧疚,帮了一把。当然这里有些奇怪,她不好奇撒谎的丈夫那天到底干嘛去了吗?总之,几乎走在生命尾声的芬妮得知真相后,只感到自己被欺骗了整整一辈子。在她以为保罗为了给自己取画而意外身亡后,她陷入了一蹶不振的自责,陷入了对生活的无望。就像传闻说,晚年的莫奈在睡莲的倒影里看到自己的死亡,画了一副黑睡莲一样,他也画下了他的。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这片黑暗之下,藏着充满光明的另一种人生。她的丈夫不仅是一个控制狂杀人犯,更是一个残忍的偷走了本属于她自己人生的恶徒。他毁灭了她的希望和梦想,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她那些真正的自我。在厘清了这些事情之后,芬妮就动手杀了潘先生,随后把真相告诉莫夫人。对于现在她来说,一切都可以结束了。爬上五层楼的房间跳下去,是她为自己准备的结局。

此时,外面却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一个魁伟50年但依旧熟悉的声音,是他,是洛警官,是已经退休的老警长。那一刻,老太内心深处没有真正死去。法奈特和芬妮都苏醒了,过来她要去给他开门了。

ok,故事就是这样,你猜到结局了吗?我自己看这本漫画的时候,大概三分之一处,预感到了其中最大的叙述轨迹,特别高兴,因为我真的很少能猜对,往往都是被那帮写悬疑的骗一个准。但同时也有点小扫兴,因为最后结局出来的时候,少了那种反转的惊艳感。不知道小说里是怎么表现的,虽然没看,但是感觉漫画的表现形式还挺加分的。

首先,我一个外行和读者的角度来看,就觉得画得挺好的。书中通过色调明暗来体现时空转化,还要花在角落里,带你自己去发现小细节,都是文字无法做到的视觉体验。我看最后,老头坦白那一块儿,那深细的眼窝瞪大双眼,瘦削尖锐的脸部线条张大嘴,我就觉得哇,他牙保持真好,开玩笑就觉得真有种恶意森森的感觉。不过,关于画,我也就能说这么两句了,实在是一窍不通,里头关于艺术的那些内容啊,大多也被我给删了,主要是不太想暴露自己的艺术修养。

比如法奈特这个画家,我翻遍自己寥寥无几的人生知识储备,发现果然没有储备上。有储备的,欢迎介绍一下,那我就只好聊聊别的了。其实刚看完,因为猜到了结局就觉得故事还好吧。又感受了一下,发现他的讲述手法还是挺妙的。这种时空错乱剪辑手法,让你误以为是三个人不同的挣扎,最后却汇聚到了一个人身上的时候,你突然发现,这是已成定决一生,于是悲剧感就会更强烈。最后,俩人的重逢也会格外动人。

再聊点,可能是挺话。我又回过头去想一下这个故事,虽然结尾是个happy ending,但就是忍不住感到有点悲哀,有一种被命运捉弄的无力感。你看,芬妮从小到大,要的是什么呢?离开吉维尼。书中有一段大致意思是说,这个小镇不是莫奈当年住的地方嘛,声名远扬,每年有很多游客来参观,所以小镇上的东西都不能动。当年莫奈是什么样,现在就还得是什么样。外表美丽的小镇对于一辈子就来这儿游览几小时的旅客来说,如入仙境,但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来说,那就是无形的枷锁。

所以芬妮真正想要的其实就是摆脱束缚。而潘先生所做一切表面上是一个偏执的控制狂,为了爱情的占有欲不惜数次谋杀,把芬妮留下,但我更觉得她像是命运强大的化身,隐约中就让你感受到那种可怕的宿命感。你拼命想反抗,你也没做错什么事,但是你就是输了。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某些已经发生的事,产生哪怕一点点偏差,一切也会完全不同。如果文森特把美国大叔尸体搬走时,芬妮转了个头;如果保罗拿着画笔开始,没有不小心滑倒;如果洛警官面对潘的威胁一怒之下不理,这反抗了,芬妮光明的人生也许就能早几十年到来。

一个微小的差别,却可能是天差地别,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我就想,当我们发现原来人生就是如此充满了随机性、偶然性,自己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是生是死,可能只取决于一只蝴蝶在一秒钟内煽动翅膀频率是十次,还是二十次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反倒可以用一个更无谓的心态去做出属于自己的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