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讲的就是杨绛的《我们仨》这本书。这个书名原本是钱钟书的女儿钱瑗写的,但是没有写完,他们的女儿就离开了。杨绛是为了完成女儿的遗愿,写了这本《我们仨》。1935年,钱钟书和杨绛结了婚,一起去到了英国留学。他们俩当时好像是自由恋爱的。钱钟书后来说,他见到杨绛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从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这些话听上去都是非常美好的,所以就是看《我们仨》的时候,会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在书里面也记录了很多他们两个人生活中的一些故事,大概也能看出他们夫妻俩是哪种性格的人。钱钟书说自己是那种笨手笨脚的人,分不清左右脚,拿筷子也不大会拿。干到牛津的时候,下车没有站稳,还磕掉了一颗门牙。在牛津的那几年,能跟钱钟书一起玩的人不多。杨绛说不相投的人就会嫌钱钟书刻薄。杨绛说他们和不相同的人保持距离,又好像是骄傲了。
这段里面也有一些杨绛没有写出来的故事,主要是跟当时的一些中国留学生不大合得来。这件事情在后来的《围城》里面也有所表示。钱钟书小夫妻俩的这个小骄傲、小刻薄,似乎也确实是挺有名的,也有一些同时代的很多认识他们的人提到过。杨绛自己在书里面也提到过,钱钟书这个人在教授圈子里似乎关系都不大好。
所以有《围城》。他们夫妻俩可能确实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比较有名的就是钱钟书跟他的老师冯友兰,也有过一些矛盾和冲突,或者是误会。由于具体的真实情况,我们也不得知。传闻说钱钟书骂冯友兰在特殊的时期出卖了自己的朋友,还害人性命,丢了知识分子的节操。有传闻说这位被出卖的人是某位北大的教授,但后来杨绛也否认了钱钟书说过这样的话。
以我猜测,应该确实是有的。很多时候我们不身在其中,是很难理解当时的那种氛围下大家的处境。况且冯友兰比钱钟书年长,在那个复杂的时期,人都会自保。冯友兰的女儿宗璞在他写的《东传记》里面似乎也写了两个角色,像是在讽刺钱钟书夫妇的。这也有可能是对钱钟书当年对自己父亲的一种污蔑的一个小小的报复,但这个不确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钱钟书当年说了那段话,所以对自己的老师的名誉有一个诋毁。
宗璞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有一对夫妻说话都有些口音,细听是天津味儿。两三句话便加上一个英文词儿,不时的两个人相互之间还说一些英文。他们住在刻薄的地方,相貌好像是以刻薄著称。这对夫妻看上去是非常逍遥,神仙一样的夫唱妇和,才气纵横,非常让人羡慕,但却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两个人,是否真的彼此相爱?他们是更爱自己呢,还是更爱对方?这是宗璞的《东传记》里面塑造的一些角色。
在英国留学的时期,杨绛生下了他们的女儿圆圆,小名叫圆圆。杨绛是很爱自己女儿的,母亲眼里自家的孩子什么都是最好的。我觉得普天之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的。但比较有意思的是,我发现钱钟书在《我们仨》里面确实是一个生活能力非常差的那类知识分子。当然我觉得这个问题在一个并不嫌弃你,甚至有点崇拜你的家庭氛围里面,他不是任何问题。杨绛就把他的这些事情看作是他们晚年非常美好的一些回忆,写了出来。
大概也的确,这两个人一方面家境还是非常不错的,另一方面他们最起码杨绛应该是很爱他的。留学回国之后,钱钟书去清华教书,但清华属于西南联大,从长沙一路又躲到了昆明。在昆明,让他去清华的就是冯友兰。促成他去清华的也是冯友兰,但这件事杨绛在书里面并没有再细说,所以可见他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嫌隙的。
另外,杨绛没有说太多他们夫妻之间的真挚,只提了一件小事,曾经再去英国的时候,他们为一个法语的单词的发音发生了一些争执。那时候当然都还年轻,大家都不妥协。最后他们决定,即使是夫妻,也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算是很多恋爱之后进入生活里面的一些人都可以参考。很多时候我们因为恋爱的时候,似乎总希望两个人是完全默契,但其实到生活里,有时候我们不太可能是完全一致。
除非一方完全妥协于另一方,你得足够崇拜他,认为对方百分之百是对的,愿意为他而改变。但即使是这样,人和人之间思想上一定是有嫌隙。所以不妨各持异议,只要不是大的原则问题,很多时候不必求同。如果你非要求同的话,生活一定会很累,你们一定每天都在争执。钱钟书在清华大概呆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后来就离开了。
至于为什么回上海之后,钱钟书再也没有回清华的原因,杨绛说钱钟书回上海之后,在他父亲的邀请下,去了蓝田师范教授,也就是湖南师范大学这个原因。所以他当时没有再回到清华。杨绛也回忆了,当时他们并没有收到清华发过来的邀请,钱钟书去了一个新的电报,所以才去了蓝田。《围城》里面的故事,讲的应该就是钱钟书去蓝田了。
那段路程上的事,因为去蓝田的时候路程比较艰难,大概走了三四十天。但《围城》里面教授之间的争斗,很可能讲的有可能跟清华有关系。在钱钟书去了蓝田教授之后,杨绛又收到了清华的电报,第二份电报问钱钟书为什么不回复校长梅校长的电报。杨绛说他们并没有收到梅校长之前的电报。这里杨绛也对当年的事情做了一些质疑,她觉得当初有人并没有把梅校长的电报发给他们。
钱钟书在他的教授圈子里面,人缘关系并不是特别好,这大家也知道。他说话比较狂妄,曾经说过清华没人配做自己的老师。这样的西南联大外文系根本就不行,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这话可能是把清华的整个顶梁柱全部都给骂了。钱钟书连陈寅恪的课程好像也并没有排。当年的钱钟书可能也是年轻气盛,再加上这个人的性格,可能是比较不爱藏着掖着,比较狂妄的感觉。
《围城》里面教授之间的各种争斗,也多有映射当时的一些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至于这个清华梅校长的电报是发的时候没有收到,还是说有人故意不想让钱钟书过去,没人得知。那两年之后,钱钟书明确得到了清华又要聘用他的时候,却又一次没有收到清华发过来的聘书。后来学校都开学了,陈福田亲自来聘请的时候,钱钟书一口回绝了。据说这里陈福田也没有任何挽留的意思,只是走了一个形式,走了一个过程。
显然这件事是钱钟书跟清华的教授之间关系出了很大的问题。杨绛在书里说过,她问过钱钟书是不是得罪过叶先生,也就是叶公超。钱钟书说没有。杨绛在这里是否认了钱钟书曾经说过那些很狂妄、不合适、不得体的话,但真相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个人比较相信,钱钟书确实应该讲过那些年轻人比较气盛的话,这很符合他。
当然,在钱钟书骂过的这三个人中,唯一的就是吴宓没有反对钱钟书来清华,甚至还试图说服其他的教授。这个在《吴宓日记》出版之后,这些中间的教授之间的矛盾也都渐渐大白了。所以钱钟书后来也看到了叶公超说,钱钟书那么骄傲的人,怎么肯随便在别人手下做事呢?但是吴宓似乎更加大气了一些。
晚年的时候,文明已经去世了,钱钟书好像对这位自己的老师,后来也表达了非常深的愧疚,应该也是给他的后人写过信,表达了这种感想。不过这些事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八卦,毕竟都是人都有些勾心斗角,哪管你是什么文豪教授,都免不了俗的。甚至这些人可能比普通的人更加在乎小心眼。
我本来不想扯这些事情的,这一期有点不太适合聊这些东西,因为这是一本很温情的书。但是可能吃瓜的话大家更爱听吧。书里面还有很多关于钱钟书和女儿的一些小故事,也有跟他父亲钱钟书合不来的一些事情。到解放前,他们一家子也是选择了最后留在了大陆。
这里有一段话,杨绛写的我还是挺喜欢的。甭管这段话是在后来写的,还是说之前就是这么想的,但我都很喜欢读。给大家听一下:吴晗同志曾劝我们安心等待解放,但我们也明白,对国家有用的是科学家,我们确实没用的知识分子。如果我们要逃跑,不是无路可走,可是一个人在紧要关头决定他何去何从的,也许总是他最基本的感情。我们从来不唱爱国调,非但不唱,还不爱听,但我们不愿逃跑,只是不愿去父母之邦,撇不开自家人。我国是国耻重重的弱国,跑出去仰人鼻息,做二等公民,我们不愿意。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一句话,我们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不愿做外国人。我们并不敢为自己乐观,可是我们安静地留在上海,等待解放。
到49年的时候,他们再次回到了清华,这时候他们的女儿已经12岁了。离开上海的时候,女儿圆圆抱着一个布娃娃,里面藏了几两黄金。她小心地抱着这个细节,让我看了的时候还挺有感触的,还挺难过的。我想起了我小时候,我妈妈在我衣服里面藏了一点钱,怕我弄丢,还缝在里面。
回忆清华工作一年后,杨绛也写了钱钟书当时对这个工作的态度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份工作不是那么好做的。其实到这时候,我觉得钱钟书已经变得不像过去那么不通人情世故了,毕竟自己也吃过亏,人也变得更加小心,也变得更加拘谨了,也不愿意惹是非了。更多的就成了夫妻俩自己关起门来自娱自乐了。
被批斗了,杨绛在这里没有说明是谁背后捅了他们的刀子,诬陷了他们,但他们后来也探出这个人是某某某。书里面没有直说名字,我猜他们应该说的是冯友兰吧。猜测这段被批斗的故事,杨绛在他的另外两本书里面有详细的写过,就不细说了。
之后三年饥荒的时期,女儿去工厂,钱钟书应该是被下放到河北掏粪,但没有多久又回到北京。这里有很多的东西,杨绛也是没有细说的。至于为什么回北京,这些东西他都没有细说。杨绛在书里面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时期,他们一家三口因为吃不惯阿姨做的饭菜,常常会下馆子。在馆子里面,除了吃饭,还偷听别人说话,从别人对话里面猜测别人的故事,很有意思,这个小细节写得挺好的,也很符合他们夫妻俩自己小世界里面的那种感觉。
因为我也干过这种事。在那十年里面,他们也是吃了不少苦,但好在女儿在那十年里面,杨绛说了没有犯什么大的错误。但是在书里面,杨绛没有写她女儿圆圆的第一任丈夫的事情。她的第一任丈夫在五四运动中上吊自杀了,杨绛不提,自然有她的道理。反而提了一嘴她的第二任丈夫。
书里面杨绛一句话带过了另外一件事情。杨绛说他们住在干面胡同的时候,不能与强邻相处,最后不得不逃走了,搬到了女儿当时在北师大的宿舍里面借住。这个事情就是钱钟书当时打人的一个事情。这件事杨绛跟被打的双方都承认过,但打人的原因和谁才是真正的恶人,双方的说法都不太一样。
我把双方的整个对这件事情的描述都找了出来,具体的真相已经没有人知道了,所以大家只能在各自的文字里面找到一些具有个人倾向的判断。杨绛写过一篇文章叫《从掺沙子到流氓》,就是说的这件事情。杨绛说,打人、踹人,以至于咬人都是非常不正确、不光彩的事情,都是我们决意不愿意做的事,但我们都做了。我们做了不愿意回忆回味的事情,也就承认了他们确实做了。
但是打了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就是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的家里面去,这就叫做掺沙子。但是这是当时的一些政策。到1969年的时候,钱钟书将家里面的四间房子,当时得到要求要分掉两间,给其他一些人住。杨绛没有说他们的名字,其实就是研究鲁迅的凌飞跟他的妻子萧凤。这俩人也是我老乡,钱钟书他们也算是我老乡。
杨绛称他们革命男女,从搬家过来就能看出两家并不太和睦。杨绛说他们从搬入的那天,一大早就把厨房的煤炉子点上了火,然后自费配的一些卧室的钥匙,杨绛也就全部点交给了革命女子。写了很多的细节,就是为了证明他对这个新来的这户人家也算是比较客气的。傍晚的时候,他们和钱钟书看见了他们在楼下有一个小孩子的摇篮,就顺便给他们抬上了三楼。
这时候杨绛说,觉得革命男女大概以为煤炉子自己会生活,摇篮自己会爬上三楼,或许他们又认为这一切都是我们理应如此做的,反正他们就没有任何理睬。这里的话,当时也确实,他们可能对钱钟书夫妇的这个成分,以及当时这不是搞批斗,所以的话可能也不是太喜欢他们。甭管怎样,钱钟书、杨绛也说了,我们由此也能看透他们大概是何等人。
所以直到下干校,我们两家虽然也没有发生一些大的争吵,当然也可能不是特别和谐。中间的话,杨绛也描述了很多,觉得革命男女不知感恩的一些行为。其中有一点可能比较触及到他们的矛盾激化的一个事情,就是说到了杨绛提到她女儿圆圆的丈夫,也就是她女婿上吊自杀的事。革命夫妇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乐子,听说了这件事情就在屋子里面哈哈大笑。
杨绛说,她女婿的自杀是他们家的一款大罪,听说是诬陷的,但反正就是为这个事情上吊自杀的,知罪隐瞒罪加一等。革命男女经常就选中他们的这个伤处来触及他们的灵魂。例如这对革命男女经常装作吵架的样子,女的就开始大叫我要上吊了。后来还有一件事,就是军宣队的领导来他们家反问革命女子,可能是出于告状,在外面骂她女儿圆圆是无料的臭寡妇。
钱瑗听了只是悄悄转身,不让别人看见他的脸。整个打架的事情,这个冲突是在12月2号,钱家当时请了一个钟点工,小陈来为他们家洗衣服。革命女子要求先给他们家的洗,然后钱瑗就说小陈是他们家约来的革命女子,就沿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东西啊,随手就打了他一耳光。
但是这里的话,杨绛描述的比较让我有点质疑,就是对方的话,肯定两个人一定发生了剧烈的口角,然后对方才打了这一巴掌。至于钱瑗有没有动手,我不清楚。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不惯侯卫兵的这个行为,不愿意杨绛效仿,就是拉着杨绛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
于是急忙出了大门,去找居委会的主任。当时,杨绛说她没有理会钱钟书,这时候是在套房的窗户下面看书,她也记不清楚,但是门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这时候两个革命男女就抓住杨绛的肩膀和衣领,把她按下去,又提起来又摔下,反复好几次。杨绛说她只感觉到有个手指头在她脸上爬,然后她自己给摔得有点晕,自知力弱,不慎就抓住嘴边的一个指头,就是咬了一口。
杨绛说了,她承认她咬了那个女人的手指头。最后她记得革命女子立刻也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拿了一个首战交给了革命男子。杨绛这时候马上也回到屋里,屋子里面拿了一个系统的手杖。但是杨绛说她这个手杖刚拿出来,就被那个革命女子抢过去了。然后两个人一看形势不妙,钱钟书夫妇就开始回到屋里,关上了门。
后面据杨绛说,他们这两个夫妻就拿板子一直在砸门。这里面的杨绛首先是承认自己咬了人,也承认钱钟书确实拿了一个很粗的木板打了人,而且打得还挺重的。她后来还补了一些细节,承认革命男子拿着手杖,但并没有打他们。只有革命女子拿着她打过来取过来的一个团战,反而打了自己下手,杨绛对此是相信的。
我深知那个年代的有些女人在这种事情上是非常心狠的。另一个革命男子把身上的鞋印给他们看,杨绛承认,她当时确实立马就挡掉了对方身上的鞋底印。这个可能是在钱钟书拿了木板打了他们之后,她当时觉得自己有抱歉之意,同时也想要消灭这个证据,承认了这个事情。
至于这个鞋底印到底是杨绛踹的,还是他们自己给踢上去,作为他们的证据,杨绛也并没有说得很清楚。后来她锁上了门,两个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不知道什么东西在狠狠地打门,打得砰砰响。恰好这时候,钱瑗就带着居委会的主任来了。最后居委会主任过来之后,整个事情就平息了。
杨绛说,他们私底下也是绝口不再谈论或讲讲的,因为他们三个人彼此都很知心。但毕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们不能不向领导汇报,主要是我汇报。钱钟书对很多事情知道的并没有那么细致,所以我们一处处的汇报。这时候才知道革命男女早已经到各处告过了,转而且满处宣传说地主打了贫农。
然后他们还到医院里面去,燕山医院为革命男子开了一张燕山证明的单子。之后杨绛一家就搬走了,搬到了钱瑗的师大的宿舍里面。杨绛最后说,这是一段往事,她愿意把她公之于众,就是她对自己说的这些话尽可负责任。
以上就是杨绛写的整个事情的一个始末。然后这件事出来之后,凌飞的妻子萧凤看到之后,写了另外一个版本,用来反驳杨绛的说法,当然也是为了自证清白。这篇文章我就不细读了。大的事件,两家说的差不多,确实钱钟书是用木板打人了,但事情的始末我们也不知道真相。
我们来猜测一下,究竟谁才是恶人呢?光从双方写的文章在诚恳的感觉来看,我个人大部分地方更愿意相信杨绛写的。萧凤写的这篇文章用了很多很浮夸的博同情的话,很多标语式的东西,让人很不舒服。我觉得这可能也跟她不能写东西有关。如果作为一个公关稿来说,是很不合格的。
首先,萧凤夫妇他们说他们完全没有动手,我就不信了。没动手,杨绛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咬人呢?这就比较奇怪了。那钱钟书为什么会从屋子里冲出来,粗暴地拿一个木板打人呢?这些都不太符合心理学上的东西。所以我觉得不一定确定杨绛写的全部都是真实的,但我觉得萧凤的话有时候在这个事情的描述上过分的不诚恳,让人也并不太舒服。
另外,毕竟他们是分了别人的房子的,虽然这在当时是一个政策,但他们显然有种高高在上的想占别便宜的心态。还有他们说钱钟书夫妇在自己女婿上吊之后,因为心里郁闷,常常会把他们的儿子抱到自己的屋子里面玩弄。我觉得这个也有点不合情理,有种纯粹的嫁接了这个事情的一种感觉。
我是不相信他们会冲进你们的屋子里面,把孩子抢走,然后放到自己屋子里面玩弄的。以你们这么厉害的角色,如果真的你们确定是玩弄人的话,以你们也是不允许的。而且这件事我觉得在现代人看来,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事,但你们整个人文章里面提的,似乎在后面很不重要的情况下把他提了这么一嘴。我觉得如果你们真有这样的事情的话,你们一定会把它大做文章来写的。
所以这些东西就很能投射出一些心理的残缺。还有谁会在自己心里郁闷的时候,抱别人的孩子回到屋子里面取乐呢?我相信钱钟书夫妇一定是抱着他们的孩子回屋里玩过,但一定不是在那种情况下的一种取乐,一定只是邻里关系,有时候为了算是一种讨好吧,另外孩子也没什么错。
我相信这个事是有的,只是被萧凤夫妇嫁接了。最后她也提到了,之后钱钟书他们似乎动用了强大的关系,想要整他们,这个我也不大相信。但这个时候我们也没办法做判断,因为当时钱钟书夫妇确实一方面选择主动搬走了。事情的真相我觉得也不太重要了。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一下双方的文章,自己做个判断吧。
在经历了很多人生的事情之后,就连钱钟书这样的年轻时候非常轻狂、傲慢的人,也逐渐会变得谨小慎微了吧。《我们仨》里面,杨绛也很诚恳地写了一些之前大家过度美化钱钟书的一些地方。比如之前我看过有文章小说,钱钟书大义凛然地拒绝了艰辛的宴请,用了很多当时的一些环境以及钱钟书的表情的一些描述,那都是编的。
事实上,杨绛说了,钱钟书只是托病不去,他也很怕得罪别人,并没有像描述的那样。这才是真正符合当时那个时期的做法和当时的一个氛围。然后《我们仨》的书里面,回忆了很多的东西,其实大部分地方细看的话,抛开他们这两个人的身份,你会有很多作为一个普通家庭来看的话,多有伤感。
到后来1997年的时候,他们的女儿先去世,第二年的时候,钱钟书就去世了。整部书的最后一段是这么写的: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是夹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了尽头。周奶奶早已因病回家,钟书于1994年夏住进医院。我每天去看她,为她送饭送菜送汤汤水水。阿圆于1995年东住进医院,在西山脚下,我每晚和他通电话,每星期去看他,但医院相见只能匆匆一面,三人分居三处,我还能做一个联络员,经常传递消息。
1997年早春,阿圆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地失散了。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就是杨绛的《我们仨》的一个回忆,关于他们仨的一些人生故事。看看之后,我觉得还是有很多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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