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局9月10日发布消息,上周六至本周一,交管部门共查获酒驾醉驾司机122人,均依法予以处罚。
9月7日晚11点多,海淀交通支队民警在杏石口路夜查时,一名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检测仪。在对这名驾驶人祁某进行进一步检测前,祁某不断强调自己没有饮酒,是民警的初筛仪有问题,夜查民警先后重置了3次检测仪,都显示祁某涉嫌酒后驾车。当民警将祁某带上执法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祁某才承认自己晚餐时喝了两杯啤酒。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祁某血液酒精含量数值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祁某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9月8日晚9点多,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在水南路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黑色小轿车在看到前方检查点后立即改变行驶方向,将车辆拐至附近加油站旁试图躲避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进行检查,酒精检测仪刚伸到车内驾驶人嘴边便亮了起来,车内也飘出浓重的酒气。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已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民警将他带至附近医院抽血检测,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值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我每次喝完酒开车都会叫代驾,今天真是心存侥幸了!”王某懊悔地说。他除面临刑事处罚和罚款外,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交管部门表示,将每天“不定时、不定点”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将在工作中采取机动灵活的夜查模式,综合运用压缩车道、观察拦截相衔接等方式,科学设置引导标识、发光警示等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在严密筛查车辆、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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