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工作要求,长汀法院秉持善意文明、严格规范执行的理念,稳步推进“终本清仓”工作,今年8月以来,长汀法院持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展“力量”,重拳拘留显法威
王某与兰某原系朋友关系,兰某向王某借款7万余元后一直未归还,因查无兰某可供执行财产,本案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终本后,本院继续查控兰某财产及下落,并多次前往兰某户籍地,均未找到其下落。月初申请人王某向本院提供了兰某回乡的线索,本院立即将兰某定为本次专项行动重点人员并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因兰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来“商量”,定纷止争促和解
钟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罗某欠钟某6万余元借款一直未归还,钟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查询到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罗某向执行法官反映情况称,钟某向罗某购买了茶叶等货物,货款8万余元一直未支付,罗某已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罗某认为钟某欠其货款8万余元,比罗某的欠款还更多,法院不应该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其释法明理,双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并未作出生效判决,与本执行案件无关联性,亦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执行。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从节约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司法资源等多角度释明,提出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解决方案:债务抵销。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钟某与罗某充分认可债务抵消是解决双方纠纷的“最优解”,当场签订债务抵销协议,钟某与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罗某也就其与钟某买卖合同纠纷撤回了起诉。
执行赋“能量”,助力积案获共赢
长汀某农药经营部与温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以来,温某因种植芋头陆续向长汀某农药经营部购买化肥和农药,后因经济紧张,温某未支付2022年向该农药经营部购买的化肥和农药货款3万余元。案件申请执行后,因未发现温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最终本案以终本结案。经执行法官走访了解,温某年纪较大,因所种植的芋头价格波动导致经济困难,其也向法院多次表示不愿当被执行人。于是执行法官将长汀某农药经营部负责人与温某约到法院,积极协调,一方面告知农药经营部负责人温某的经济情况,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告知温某不履行判决将面临的不利后果。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原本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长汀某农药经营部同意温某减少还款金额,温某积极向亲友筹措钱款,当日即达成和解将本案履行完毕。
执行有“质量”,执破融合解困局
长汀法院依托终本案件管理,定期筛选以企业法人作为被执行人的终本案件,优先选择一些资不抵债、无救治可能且不涉及职工安置、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僵尸企业”,尤其是多次被裁定终本的被执行企业,及时进行破产出清。2024年以来,通过梳理涉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移送预审查30件,其中,已完成预审查、意见征询、财产调查等工作立案受理“执转破”案件21件,执行标的金额达384.13万元。
执行剪影
今年以来,长汀法院以集约化查控为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为辅,使终本案件出仓清理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共计执行完毕原终本案件340件,达成执行和解76件,扣押车辆10辆,执行到位金额2335.86万元,另清理非诉执行终本案件631件,合计退出终本库案件1047件。
下一步,长汀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扎实推动新时代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有效打通执行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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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黎智鹏 吴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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