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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办公办案安全,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二级巡视员孟宪峰、总队长陈禄一行到抚顺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警务规范化建设巡查工作,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健,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健东及副支队长吴东峻一同参与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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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县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六专四室”建设情况以及石文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相关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指导建议,并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由抚顺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金宝瑀对县法院警务工作做了总体汇报。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军作了发言,抚顺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今后会继续深入推进司法警务规范化建设,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争取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脱薄”工作打造安全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省高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陈禄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法院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法院接触当事人是最直接也是最繁重的,工作中一定要打起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警务工作的重点在于人,要对从事安全工作的干警关心爱护,发现问题及时疏导,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要规范执法权的运行,无论是刑事开庭工作还是执行工作,都要确保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三是安保设备、“六专四室”建设等是安全工作的基础,要克服存在的困难,保证警用装备和设备配置到位;四是强调人民法庭安保的重要性,要保证法庭安保人员和设备都配置到位,同时要保持安全工作的敏感性,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案件,法庭要与院机关及时沟通联系、分析研判,适时增派力量,确保人民法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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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