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山东省纪委监委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与其他3起均涉及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机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不同,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青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通报显示,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李春青担任市派惠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二队队长,在负责对魏集镇沿黄五村开展帮扶工作期间,违背群众意愿,未经科学论证,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决定引进企业承揽该镇产业园葡萄种植项目,并推动被帮扶的三个村将240万元帮扶资金投资该项目。因土壤和地下水返碱,种植的葡萄出现大面积死苗。2022年7月,葡萄种植项目失败,群众未获收益。李春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8月12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免去李春青的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无棣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9月10日发文称,当天李春青以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县级干部的身份,陪同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董传卿一行3人到无棣县调研。

(综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无棣县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微信)

编辑:侯艳宁、张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