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上篇结尾我们提到,肃恭王朱贡錝解决了肃藩家族子嗣艰难的大问题,一共生了六个儿子:长子肃世子朱真淤、次子淳化王朱真泓、第三子铅山王朱真瀞、第四子金坛王朱真洵、第五子会宁王朱真润、第六子延长王朱真滰。

六人之中延长王一直活到了万历十八年(1590年),成为了当时辈分最高的大明宗室,朱真滰和当朝皇帝神宗朱翊钧的高祖父宪宗朱见深辈分相同。

明代亲王府承运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明代亲王府承运殿

也正因为朱贡錝年纪太大,熬死了自己的世子,肃藩此后发生了两次祖孙之间的爵位承袭,并且最终出现大宗绝嗣,险些让肃王一爵就此除封。

第六代肃王

第六代肃王

  • 肃定王朱弼桄

朱真淤,肃恭王嫡长子。弘治十年(1497年)封肃世子,嘉靖五年(1526年)去世,享年五十二岁,谥曰安和。以子朱弼桄袭爵,追封为肃靖王。

身为肃藩第一位嫡长子,朱真淤深受父王的喜爱,早在弘治十四年(1501年)便已经“干理国事”,并且代替父王岁时行礼。

辛丑,肃王贡錝自称老病不任行礼,请以世子真淤代。许之。—《明世宗实录卷二十一》

明代亲王府复原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明代亲王府复原图

朱弼桄,肃靖王庶次子,嘉靖十八年(1539年)袭封肃王。

朱真淤死后,朱贡錝不顾朱弼桄已经二十九岁的事实,硬是以“世孙尚幼”的理由,让次子淳化王朱真泓“暂代行礼”。好在朱弼桄安分守己,这才在祖父死后顺利袭爵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朱弼桄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谥曰定。谥法“纯行不爽”“定”

第八代肃王

第八代肃王

  • 肃怀王朱绅堵

朱缙炯,肃定王嫡长子。嘉靖二十年(1541年)封肃世子,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去世,享年三十一岁,谥曰昭宪。以子朱绅堵袭爵,追封为肃昭王。

肃王府承运殿旧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肃王府承运殿旧址

肃昭王的这个嫡长子,有些水分。嘉靖十四年(1535年)的时候,肃恭王朱贡錝上奏朝廷,请求封其庶曾孙朱缙炯生母吴氏为诰命夫人,可见他是庶出。此后吴氏又被扶正为继妃,朱缙炯才成为了嫡子。

朱绅堵,肃昭王庶长子,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袭封肃王。之所以能够在祖父去世一年后就袭爵,是出于祖母吴氏的特请。

壬寅,故肃王弼桄妃吴氏奏乞世孙绅堵不俟服阕,即赐册封。章下礼部议非常之典,不敢擅拟。诏特许之。自后宗藩非在边者不许陈乞。—《明世宗实录卷五百十三》

袭爵伊始,朱绅堵就为两位叔祖朱弼枳、朱弼栋圆了郡王梦。前文说过,安和世子朱真淤是在死后才追封为肃王,所以他的其他儿子只能按惯例封为镇国将军。

世宗朱厚熜画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世宗朱厚熜画像

这自然是出于减少宗禄开支的考虑,但是明世宗本身就是以藩王的身份入继大统,有时候对宗室还比较宽容,故而“特许之”,封朱弼枳为开化王、朱弼栋为会昌王。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朱绅堵去世,年仅十七岁,谥曰怀。谥法“慈仁短折”“怀”

第九代肃王

第九代肃王

  • 肃懿王朱缙(火贵)

朱弼柿,肃靖王庶第四子。初封镇国将军,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去世,享年三十四岁。以子朱缙(火貴)袭爵,追封为肃安王。

朱缙(火贵),肃安王之子,先封辅国将军,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任肃府宗理,隆庆五年(1571年)嗣封肃王,仍食辅国将军之禄。

朱缙(火贵)袭爵前肃藩宗室世系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朱缙(火贵)袭爵前肃藩宗室世系图

怀王去世时尚未成婚,自然也没有儿子。同时他也没有兄弟,换句话说,肃昭王这一脉的肃藩大宗绝嗣。按照规矩,要上推到昭王之父定王一脉。定王共二子,长子即昭王,次子朱缙焮封延安王,可惜也已经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去世且无嗣。

这样一来,只能继续上推到定王之父靖王这一脉,最终这个馅饼砸到了朱弼柿之子朱缙(火贵)的头上。前文说过,朝廷曾经封靖王之子朱弼枳为开化王、朱弼栋为会昌王,而朱弼柿虽然伦序在先,但他死得早,所以并没有追封,爵位依然是镇国将军。换句话说,准备袭爵的朱缙(火贵)只是一个辅国将军。

世宗朱厚熜剧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世宗朱厚熜剧照

若是由朱缙(火贵)袭爵,属于“以叔嗣侄”,与最新颁布的《宗藩条例》精神不符。但是不立嗣的话,肃藩相当于“无罪而国除”,这毕竟是传国近二百年的太祖系亲藩,不是普通的阿猫阿狗,礼部官员不敢擅作主张,把皮球踢给了当朝皇帝明世宗朱厚熜。皇帝陛下也头疼,宗藩改革法案刚刚发布,就出来这一档子事,先拖一拖吧。

上谓越世无相继之理,止命缙(火贵)以本府爵奉祀,摄府事。仍令先世所藏册、宝,改铸肃府管理府事关防予之,革长史以下官。—《明世宗实录卷五百六十三》

明世宗驾崩后,其第三子裕王朱载坖继位,即明穆宗。趁着新君新气象,老王妃吴氏再度出面,请求让定王亲侄子朱缙(火贵)袭爵。

穆宗朱载坖画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穆宗朱载坖画像

礼部态度强硬,表示此事先帝已有“宸断”,必须警告朱缙(火贵)不得假借王妃之名“再三渎请”穆宗对此有自己的看法,认为朝廷将肃府“卫所等项一切裁革”,等同于“犯罪国除”,恐怕并非先帝原意。

但是礼部头铁得很,表示朱缙(火贵)只是辅国将军,岂可拥有护卫?岂可享有亲王及世子的金宝?自然应当收回。考虑到定王妃尚在,其册封金册可不用收回,如此则朝廷“惇睦之仁、裁制之义庶几两尽”。穆宗无话可说,此事只得作罢。

隆庆四年(1570年),肃藩宗室元老、延长王朱真滰出面上奏朝廷,认为“亲王大宗,统不当绝”,恳请陛下让朱缙(火贵)袭封,这样才能体现朝廷“兴灭继绝之仁”

最终穆宗力排众议,坚持命朱缙(火贵)袭封肃王。后来文官们在修《穆宗实录》的时候,把责任推到了司礼监太监陈洪头上,认为是他收了肃藩的贿赂,才在皇帝面前一力促成此事。

陈洪剧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洪剧照

当然文官们也提了自己的要求,就是朱缙(火贵)的岁禄必须按照辅国将军的标准,所生的其他儿子也不能封为郡王,只能降等为奉国将军。

缙(火贵)以辅国将军继肃王,礼官争之不得。至是大学士李春芳等言:“藩禄当节。自后肃王所生次嫡庶子,仍宜照本等官职。则睦族之仁、制禄之义,并行不悖。”上特从之,乃令自今有继绝者悉视此例。—《明穆宗实录卷五十五》

万历十七年(1589年),朱缙(火贵)去世,谥曰懿。谥法柔克有光“懿”

第十代肃王

第十代肃王

  • 肃宪王朱绅堯

朱绅堯,肃懿王庶长子,万历十九年(1591年)袭封肃王。这位肃王殿下最大的功绩,恐怕就是充当了素有我国“法帖之祖”美誉的《淳化阁帖》的护道人。

《淳化阁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淳化阁帖》

《淳化阁帖》,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汇集各家书法墨迹的法帖,共分十卷,收录了先秦至隋唐一千多年时间内,103位名家的420篇作品,被认为是中国法帖之冠和“丛帖始祖”。

由于印本不多,且原版毁于宋仁宗庆历年间的一场大火,存世帖本自然身价倍增。当年肃庄王朱楧出镇甘州之时,老父亲朱元璋将宫中秘藏的《淳化阁帖》前八卷赐给了他。朱楧特意在书帖上题写“勉夫小子云不许与人”的字样,告诫后人要妥善保管此帖。

在此后的二百多年时间里,只有肃藩宗室才能有幸临摹,外人根本无缘得见。直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陕西右参政张鹤鸣偶得一部《淳化阁帖》别本,他大着胆子求见朱绅堯,希望能和肃王府所藏版本进行比照校勘。

肃府本《淳化阁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肃府本《淳化阁帖》

朱绅堯有感于张鹤鸣的诚意,不但慨然应允,而且还请来两位镌刻高手:姑苏人温如玉、河南人张应召,将拓本字帖临摹镌刻于富平石(即富平墨玉,陕西富平县特产)上。这项庞大的工程前后历时七年,共用富平石142块,被称为“肃府本”《淳化阁帖》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朱绅堯去世,谥曰宪。谥法“行善可纪”“宪”

第十一代肃王

第十一代肃王

  • 肃哀王朱识鋐

朱识鋐,肃宪王嫡长子,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封肃世子,天启元年(1621年)袭封肃王。

前文说过“肃府本”《淳化阁帖》前后历时七年,则宪王去世之时尚未完成,直到朱识鋐手上才最终大功告成。换句话说,这位末代肃王的文学造诣、书法水平也相当不凡。

明肃王千字文手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明肃王千字文手卷

在今兰州市博物馆内,收藏着一幅国家一级文物:明肃王千字文手卷。此卷字体为草书,卷首右下角钤有肃世子之印,风格承袭唐代怀素草书灵动遒劲的底蕴,用腕灵转,一气呵成。而在章法上则空灵疏朗,大小错落有致,笔墨枯湿相间,书法线条的韵律与节奏安排得十分轻松有致,可谓上乘佳作。

此外兰州白衣寺塔佛龛上的对联:“玉柱玲珑通帝座,金城保障永皇图”,横批:“耸瞻震旦”,也是朱识鋐为数不多的存世之作。

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义军攻克西安。当年年底,其手下大将贺锦攻破兰州,杀入肃王府。王妃颜氏怒撞石碑自尽,此碑也被称为“碧血碑”,现存于兰州市工人文化宫金天观碑亭内。至于朱识鋐,则在一名护卫的背负下,由水洞逃出,但在靖远塔什堡被俘,送往西安,最终结局不明。

李自成剧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自成剧照

结语:在各地的大明亲藩之中,肃王一脉算是被朝廷薅羊毛最多的亲王。前文提过,肃王的岁禄极为微薄,还比不上内地省份的郡王。当然身为亲藩,肃王有自己的庄田、马场,收入不会少。但是这些优质的战马(普遍质量高于朝廷太仆寺的马),却常常成为朝廷觊觎的对象。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肃王护卫是所有亲藩护卫之中,对朝廷支援力度最大的亲王护卫之一。哪怕到了明朝中叶,以肃王护卫余丁为核心的满四叛军,依然可以打得数万人的明朝正规军丢盔弃甲。可惜这些人不能驰骋在开疆拓土的战场之上,肃王内迁之痛,何其深也。

纵观肃王一脉在兰州的所作所为,两百多年时间内并无特别的劣迹。所以笔者对于末代肃王死于李自成义军之手的说法,持高度怀疑态度。保不齐又是清廷自己下的手,然后在《明史》中栽赃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