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本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获悉,新疆哈密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3·3顶板事故已于日前查明。据悉,2024年3月3日12时12分,巴里坤银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NA1107采煤工作面皮带顺槽发生一起顶板事故,2人遇难、2人涉险,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涉事的银鑫矿业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西部矿区,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市伊州区大红柳峡乡,矿井是新疆龙煤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经查明,作业人员在顶板破碎的局部应力高度集中区降架作业,未补强支护,围岩高应力瞬间释放,造成顶板垮落将作业人员砸压致死。此外,技术管理粗放、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不力、安全意识不强、上级公司失管失察、监管执法失察,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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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调查组最终建议依法对事故煤矿给予罚款,责令新疆公司向上级公司作出书面检查,巴里坤县应急局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巴里坤县政府向哈密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依法对12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罚款,对12名事故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其中2名事故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文|中国基建报 孙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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