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公告,对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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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金罚决字〔2024〕13号公告显示,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存在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决定:罚款70万元。

除此之外,根据天眼查信息,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近两年涉及多项司法诉讼,案件类型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