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拟推新举措促新市民安居乐业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玺)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促进新市民安居乐业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举措》),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举措涉及就业、住房、落户、医疗、子女教育、城市治理、城市形象等方面。
据了解,《政策举措》共5部分,包含突出就业优先,解决新市民入职问题;加强住房保障,解决新市民入住问题;优化公共服务,解决新市民入户、入学等问题;强化城市治理,提升新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对新市民吸引力等33条政策举措。文件所指新市民,指在天津市城镇常住、未获得天津市户籍或获得天津市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
在解决新市民入职问题方面,天津将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新就业形态的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同时,鼓励和引导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针对住房保障,《政策举措》提出,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同时,强化对新市民租房支持,盘活闲置和低效存量房屋,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房源筹集。放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象范围和申请条件。
《政策举措》还提出,将适时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探索推动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比提升。积极推进落实“滨海落户新政”,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创业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贡献者落户。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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