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著名女外交家章含之病逝后不久,有关部门决定收回章家居住了49年的老宅子,并要求其女洪晃搬出。洪晃怒极:“这是刨我的根”。
1960年,有功于国家的著名学者章士钊同志,被国家赠予一栋宅子,也就是史家胡同51号。
不曾想,相关工作人员准备跟章士钊交接产权时,章士钊半却后退着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能接受,他开玩笑道:“我是一个无产阶级,如果我名下有房,那不就成了有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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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谦的章士钊认为自己对国家没多少功劳,做的事情都是他 该做之事,白得一栋宅子是占了国家的便宜,他只需要享有居住权就好了,章士钊的一番话,差不多等于放弃了房子产权,也为日后洪晃与外交部的纠纷,埋下伏笔。
2008年,随着章士钊的养女章含之离世,关于房子产权的矛盾,终于爆发。
章含之是国家外交部成员,曾当过毛主席的英语教师,章含之去世后,过了一段时间,外交部找到其女洪晃,准备收回这栋宅子。
母亲的离世本就让洪晃悲痛欲绝,外交部的一纸命令,更是让她心头雪上加霜。
对洪晃而言,这个地方承载了她一家三代人的记忆,她从小就是在这里长大,从摇晃着走路到牙牙学语,每个地方都有着珍贵的回忆,如今说收回就要收回,实在是让她心里面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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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想要无视外交部的通知,守住属于自己的记忆,结果没两天,外交部的工作人员就亲自上门找她,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洪晃能搬离这里:“洪小姐,这栋四合院,是国家当年赠予章士钊先生的,但由于章士钊先生在当年放弃了产权,四合院便一直作为外交部安置房,如今章小姐去世,您家没了外交部成员,我们是应当收回房子的。”
心情正处悲痛的洪晃忍不住怒怼:“我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三代人都住在这里,你说房子不是我的,那便不是我的了吗?你们这种行为,就是在刨我的根!”
洪晃越说越气:“你们说这房子是外交部的,可这么多年,你们有来维修过房子吗?有负责过房子的供暖和水电设施吗?所有出现过的问题,都是由我解决的,哪怕我是租房子,都不至于这么悲哀。”
洪晃骂骂咧咧将工作人员赶了出去,双方没有谈拢,只能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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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晃也算出生在书香世家,她何曾不明白,在房子产权这件事上,自己确实不占理,可母亲的死犹在昨日,心头的阴霾还未消散,外人就来要房子,这怎么能不让她生气,跟外交部对薄公堂,不过是她选择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
果不其然,这场官司,没有房产证的洪晃输得没有丝毫悬念。
官司败诉后,出过气的洪晃,选择搬离生活几十年的四合院,同时外交部为了补偿她,主动提议,支付洪晃80万的经济损失。
时隔多年,关于洪晃的这场官司,还在网上常有争议。有人认为,一切都该按法律程序走,没有房产证,就不是房子的主人,到了该搬走的时候,就不该有任何犹豫阻拦。
也有人认为住这么久肯定会有感情,以前的记忆都在这栋房子里面,当时不愿意搬走也很正常,总要让人处理好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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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网上为了自己争论不休,洪晃也不免有些脸红,为了澄清事实,洪晃在自己的社交账号号写道:“房子是国家的,那是毋庸置疑的,不管自己的母亲和外公怎么说,不管她住了多久,只要没有房产证,自己就应该搬走。”
洪晃阻拦外交部收回房子,从未有过非法占有的意图,毕竟一个房子,哪怕是租了十几年,也该有感情了,更何况是从小就在那里长大。
不过,外交部收回房子后,并没有再用其安置工作人员,也没有外租出去,而是将这栋四合院修缮,当做文物保护起来,成了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章士钊故居。
而当洪晃再度踏入史家胡同51号,小心触摸着过往的回忆,心中也是感慨万千:“物是人非,不过如此了。”一眼望去,景色依旧,但故人已不再。
(信息来源:被外交部起诉腾出"51号院" 洪晃成了钉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