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假将至

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现就有关纪律要求

提示如下

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聚餐、大吃大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二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三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

五是严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

六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茶、月饼礼盒、蟹卡等节礼;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八是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

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是严禁节假日期间,不顾客观实际,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加强教育引导,树牢责任意识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纠治“四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件,树牢清正廉洁本色。各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论舆情,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依然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严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查快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电话举报:拨打0455—12388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反映相关问题。

来信举报:将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至绥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科研北路36号,邮编:152000。

网络举报:登录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来访请到:绥化市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来源: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绥化晚报